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渡船街一號未收發展計劃准拆不正常 賈利安稱會調查 (03/01/2014)


【本報訊】渡船街一號的舊式建築被拆卸三分一。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表示,相關樓宇沒有倒塌危險,該局也沒有收到業權人的發展計劃,按一貫程序,是不會發出拆卸准照的,所以,已要求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調查。他又不承諾公布逾五十年的、已獲或將獲拆卸准照的建築物清單。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昨在立法會回應拆卸渡船街一號的事件。他表示,工務局五月發出街道準線圖時,已聽取文化局的意見,標明保留上述地段的舊式建築,但是,業權人透過律師提出上訴。對方指出,該建築不在一九九二年的法定文物清單內,也不是位於世遺保護區內。

此外,過去十多年來,除非樓宇有倒塌危險,若業權人沒有提交發展方案,工務局是不會發出拆卸准照的。賈利安指出,渡船街一號的業權人沒有提交發展方案,雖然,該樓宇也有一個「危險樓宇的檔案」,然而,相關文件不是指其可能倒塌而要拆卸,可能予以保護、稍為修葺便可解決。

形容是個很特別個案

賈利安表示,已要求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調查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發出拆卸准照的原因。該調查需時不會太多,日後,將會向傳媒交代結果。《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三月生效前,工務局是否不能排除再有需要保留的舊式建築被拆卸?賈利安稱:「我可以鄭重向大家說: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個案。」

有意見提出,當局應公布樓齡逾五十年,已獲或將獲拆卸的建築清單。賈利安回應:「有少少難度,或者可以做到。」究竟,能否承諾公布?賈答:「我們不會承諾甚麼。」他解釋,難以調查建築物的樓齡,尤其是舊城區的、建於戰前的磚屋太多,當局未必有相關檔案,他續說:「何來評估那是超過五十年或三十年?」

業權人不按街道準線圖拆卸建築,會否不能興建新樓?賈利安表示,有待法律顧問分析。另一方面,傳媒在上星期四深夜發出電郵向工務局查詢,但是,到了本星期一深夜,該局才叫停拆卸,但是,該建築已被破壞三分之一。局方要否負責?賈利安稱:「我們要深入調查。很抱歉,那幾天我放了假,今天才上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