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學社促政府撤回方案 指氹北修訂偷步公布 (09/01/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認為,政府偷步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了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法定程序,已不受公眾的監察,是非常嚴重的做法。若政府在本星期內不予撤回,學社將有進一步行動。

上月,政府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昨早,新澳門學社的成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信 (見圖),要求「撤回氹北違法規劃,停止一切偷步行為」。新澳門學社指出,《城市規劃法》在去年八月獲得立法會通過,將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有關城市規劃的制定、修訂等,處於「待生效期」(vacatio legis) 的狀態。

在「待生效期」期間,政府應避免進行《城市規劃法》所規管的行為。按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規定,制定或修訂城市規劃前,必須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公眾。然而,土地工務運輸局上月偷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城市規劃法》的要求,違犯了《行政程序法典》之善意原則。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政府的做法是違法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竟堅稱不是偷步。「如果,崔世安見到下屬有這行為,而無法管理的話,我絕對覺得他是一個腐昏的領袖。」劉仕堯會否執行更高層的政府決定?周庭希稱:「我們很擔心他 (崔世安) 當下任特首時,違法的尺度可放大多少。」

早前,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新聞局聲稱,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破慣的做法,以增施政透明度。新澳門學社批評,事實上,當局故意逃避公眾諮詢,其新聞稿的說法是完完全全虛偽地誤導公眾,做法與其所聲稱的「增施政透明度」精神自相矛盾,實在不能接受。

政府新聞稿又聲稱,「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可解決該區的交通、衛生、水浸及治安等問題。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仍看不到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急推規劃的理據,政府的說法實在牽強,需要進一步解釋,他也舉例:治安問題應由執法部門加強力度,何需偷步修訂規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