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氹北規劃遇逆流 議員忙保駕護航 (24/01/2014)

【本報訊】《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否偷步?議員有不同看法,官委議員劉永誠、蕭志偉、徐偉坤、黃曉晴均認為,氹北都市化計劃已推出接近二十年,由於受私人業權制約發展,認為社會要從社會發展衡量。民主派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則認為,為凸顯尊重法律程序精神,應暫撤回修訂,依照城市規法的程序處理,亦應公開承諾,南灣湖C、D區不會在《城規法》及《土地法》生效前搶先修改部份規劃。

社會對《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存在偷步之嫌意見不止,官委議員劉永誠、蕭志偉、徐偉坤、黃曉晴為政府護航。蕭志偉指,氹北計劃推出至今近二十年,仍處於回歸前的郊區狀態未能配合氹仔城市整體發展,但目前湖畔大廈各項社區設施漸趨完善,現時整個氹北主要道路已完成規劃,各項發展條件具備良好的配合下,是氹北規劃公布的恰當時機。認為政府有需要將已具備條件的發展計劃適時對外公布,讓外界知悉更多地儲備和市場供應情況,讓業權人了解土地規劃亦有助收集意見

對偷步之說,蕭志偉指,修訂方案最終能否實現要視乎發展商意願,時間難以訂定,而且日後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受《城規法》及《土地法》規管。在是次修訂中,政府按正常程公佈規劃修訂內容,透明度高的要求,做法恰當。又批評社會,不應凡事政府在一些敏感時間公布新規劃方案、政策措施就立即質疑偷步、黑箱作業、趕尾班車,社會的整體發展不應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出台前而停滯不前,只會拖長時間,社會應理性探討每一策推出背後對社會整體發展的利與弊。目前,政府積極推動與業權人合作,完善規劃內容。

徐偉坤反指﹕一個已獲批核了十九年的計劃,就算不修訂也可以動工,偷步這指控又怎說得通?如今計劃得到化、修訂,居民樂見成效,實不應該妄加罪名打擊政府,擾亂公眾視聽。又批評,近年政府推出政策時,有大都一概施以陰謀論,在缺乏理據和証據下以個人揣測作事,是不合理和不負責,還會導致社會矛盾,延誤政策推行。反之,有讚成聲音,這些民意同樣應受到重視。

黃顯輝、唐曉晴同樣指責,社會有若干人士以陰謀論猜度,近日更有團體批評該兩幅私家地於二零零七年進行轉讓為有關發展商春江暖綠鴨先知、官商一體。事實上,工務局把有關整體規劃內容上載到網頁,正為了滿足公眾人知情權並增加透明度,說服受影響三十三幅私有土地業權人認同和接受方案。二人認為,政府需妥善落實城規、土地、文遺法的配套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等運作法規和委員成員,有序地向業界、團體和市民介紹三大新法和配套行政法規將來的執行情況。

僅吳國昌、區錦新二人對計劃的推行提另一方面意見,認為應暫停計劃。吳國昌指,政府完全在沒有公開諮詢下,突然於今年一月四日公布該修訂方案,政府官員此舉令公眾質疑是刻意迴避即將正式生效的城規法的法制程,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之審議。氹北居民對此修訂竟完全沒有參與機會,沒有諮詢突然大幅增加建築高度,把農用地建九十米高樓,令公眾質疑存在利益輸送。認為既然《城規法》及《土地法》將於三月一日實施,政府應當督促各部門認真準備執法,為依法進行城市規劃公開諮詢作好準備,並促請政府為突顯尊重法律程序精神,應暫撤回修訂。同時應公開承諾,南灣湖C、D區不會在《城規法》及《土地法》生效前搶先修改部份規劃。

區錦新亦指,公眾完全被蒙在鼓裡的情況下,突然宣布有關規劃已被修改,還用了官、商、民三贏漂亮花紙來包裝,但公眾就是質疑為什麼不待城規法實施後按城規法所訂定的程來作出修改,偏偏在這刻趕搭尾班車說改便改,令人感到包藏禍心,強化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源於諮詢沒有公信力,以致政府誠信流失。促請政府實事求事聽取民意,不要再弄虛作假。氹北規劃亦應立即收回,待兩法實施後按所規定程序進行諮詢,才可能讓土地能得以善用,讓市民在土地更改規劃中得益,政府行事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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