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團體搞民間公投全採電子投票 (21/08/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https://macau2014.org) 實體票站將採取電子投票方式進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強調,終審法院的最新判決已破除「民間公投『違法』」之說的主要理據,管理委員會呼籲政府、親政府社團停止對民間公投活動的抹黑,尊重居民參與民間公投的自由。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下稱民間公投) 將在八月廿四至三十一日舉行,其中兩天 ── 八月廿四日及三十日,市民可在五個實體票站投票。不過,由於終審法院未有認為民間公投的主辦團體可以行使集會權方式佔用公共地方設立票站,故「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 採取應變措施。
管委會成員周庭希表示,實體票站將如同民間公投的街頭宣傳一樣,將沒有物件佔用公共地方,居民在那裡投票的流程如下︰
(一) 居民向在行人道站立的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
(二) 工作人員將居民身份證資料輸入平板電腦核對是否曾投票;
(三) 如核實未曾投票,工作人員將平板電腦交予居民,讓居民在觸碰屏幕上投票;
(四) 居民投票後,將電腦交回工作人員,工作員人將身份證交還予居民。
五個實體票站的位置如下:
祐漢站 ── 祐漢新村第一街 (數碼城 / 大豐銀行旁)
高士德站 ── 高士德大馬路 (大家樂旁 / 中國銀行對面)
中區站 ── 水坑尾街 (公共行政大樓前)
下環站 ── 風順堂街 (鵝眉街麥當勞斜對面)
離島站 ── 花城公園側 (麥當勞旁)
終審法院於八月十八日作出第 100/2014 號案判決指出「作為被管治者的公民的合法活動空間則較寬鬆,因他們可作出一切不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申言之,即可以通過 secundum legem (根據法律規定) 和 praeter legem (無法律規範) 方式行事……」。
周:法院判決破違法之說
周庭希表示,法院判決已破除「民間公投『違法』」之說的主要理據,管委會呼籲政府、親政府社團停止對民間公投活動的抹黑,尊重居民參與民間公投的自由。管委會也重申,民意表達是民間公投活動的重要元素,而表達自由是與集會自由密切相關的,只要集會無違反法律的目的,居民就可行使集會權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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