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三兼行會議員急撲火 函主席求重新細則性審議離補法案 (26/05/2014)
【本報訊】萬人上街怒吼要求政府撤「高官離補特權」法案,政府行政會召開緊急會議商對策,隨後三名身兼行會委員的議員晚上開記者會撲火,宣布提案要求立法會重新細則性審議法案,稱部份條文合理性引不同疑問。但同時強調,制度是有建立必要,只須完善即可。
昨晚九時五十六分,新聞局代行政、立法兩會的三名成員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發採訪通知,於十時半立法會見傳媒。
會上三人宣布,剛去函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出按議事規則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申請在週二全體會議議決是否將《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文本交委員會重新審議。
認同制度但須完善
鄭志強表示,他們三人絕對認同建立該制度,但過去一段時間,尤這兩天聽到許多市民發表不同意見,「我們覺得係有必要提醒立法會委員,去對有關條文再進行一啲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咁完善這個文本、做好這個制度」。
鄭志強指,法案若干條文合理性引起不同疑問,市民對此意見較多,或是不了太清楚了解,這主要是在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一次性離任補償以三成月薪計、現任特首的刑事豁免權,以及法案追溯期三方面,故需重新審視其合理與必要性,及有否調整空間。
沒回應政府撤案問題
鄭志強透露,三人此前參與行政會緊急會議,會後身兼立會議員的三人一致認為,有責任和必要提出相關議案,提醒議會考慮重審,看如何去完善或做補救措施,但強調這並非政府或行政會決定。至於政府是否不會順應民意撤案,他未有正面回應。
雖提案還未與其他議員商討,但鄭志強有信心能獲半數議員通過,屆時會由負責的委員會再決定會否就法案公開諮詢。假若提案不通過,那麼法案就會同日進入逐條審議。
前面無問題 後面才出事
鄭志強又說,法案早於十二月初交立法會,之後四個月並無問題,「大家都無乜嘢講的,重係度話支持呢個法案」,直至政府與立法會之間於三月底就非公務員主要官員離補的不同意見,才會讓事件「發酵」出來。
¬¬¬¬¬當時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時獲廿八票支持,即有逾三分二議員同意法案的立法原則和原意,惟時間改變了一切,「任何工作在唔同時間你返轉頭睇,總係有一啲遺憾的地方、有啲需要完善的地方」,並強調重審並非否定二常會的工作。
特區政府支持離任保障法案重新送交立法會委員會分析
身兼行政會成員的立法會三位議員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聯名向立法會賀一誠主席致函,要求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26條的規定,將《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重新送交至立法會委員會作深入分析,以便在全體會議所指定的期限內,重新作細則性審議。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支持並會繼續與立法會進行緊密溝通,按照相關程序,配合審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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