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良心周日發起遊行促撤自肥法案 (21/05/2014)


【本報訊】團體澳門良心昨午向立法會遞信 (見圖),促請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要求政府撤回《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該團體決定,將在五月二十五日 (星期日) 下午三時三十分,於塔石廣場發起「反對離補 反特權」遊行,要求政府撤回「貪官自肥」的法案。

「市民真要站出來,不可以讓澳門官員把存放公帑的公庫當為自己的。」澳門良心成員周庭希呼籲市民參與遊行,因為,政府最終受到多少壓力,最終會否撤回法案,一切視乎市民有多團結。他也批評,立法會強行通過法案,實在是一個橡皮圖章,與民意背道而馳。

澳門良心指出公眾較少留意的問題,按法案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行政長官在任職期間內不適用針對其的刑事程序」。周庭希指出,若法案獲通過,僅是地方政府首長的在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將會獲一般只有國家元首、國家級政府元首、交外人員才享有的特權。

他指出,對於由平等而普及選舉所產生的國家元首、國家級政府元首,刑事起訴豁免權可以保障當選人完成任期,不受在野黨透過刑事程序干預。但是,即使在任澳門特首被刑事拘留,《基本法》第五十五條已經提供處理方法,由司長代理行政長官職務,不會造成領導真空。

周庭希認為,澳門的行政長官只是地方級行政機關首長,刑事豁免權是毫無必要的特權。「是否崔世安想做總統?」周庭希舉例,若崔世安在任時被揭發貪污,由於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是不能提起訴訟的,加上他在任期的最後一天離澳的話,往後更難以追究。

至於,特首和高官將因法案而獲得的重複、高額補償 (離任補償、禁止工作補償),周庭希表示,上述補償將造成另一次公共資源分配不公,製造特權階級,進一步撕裂社會。當政府投入資源興建公屋、提高醫療質素仍然緩慢時,官員竟公然伸手,把大大筆公帑塞入自己的口袋,這已引起公憤。

提出法案的行政長官崔世安,若連任再當五年特首,將成為這法案最大受益人,其個人操守是否有問題?周庭希稱:「對崔世安的道德操守,我個人沒有任何期望。他本身作一百件惡事,我只是希望他作少點惡事。法案不只是完全自肥,最重要的是刑事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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