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免自肥之譏 學者獻計《高官離任保障》延後生效 (15/05/2014)

【本報訊】被視為「特首、高官自肥法案」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受到越來越多批評和反對。澳大助理教授余永逸認為,該法律可延後在十二月二十日生效,以至現任高官不能受惠,這可解決「自肥」的爭議。此外,他不認同,把高官的離任補償訂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因為,這是缺乏合理依據的。

進入最後審議階段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被批評是「自肥法案」。香港傳媒頭條報道這法案時,標題採用了「醜陋」、「自肥」等字眼,不過,澳門傳媒則找來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議員,表述該法案如何合理。

早前,六名議員分別要求行政長官撤回法案、促請立法會進行公開諮詢,表明不贊成部分條文。然而,以官委和間選議員佔大多數的第二常設委員會,已否決公開諮詢,更計劃在本月內把法案交全體大會表決。

澳門大學政府及行政學系助理教授余永逸 (見圖) 認為,不需要擱置《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但是,要把它延後到今年的十二月二十日才生效,以至將要離職的現任主要官員,不會藉這法案而受惠,這可解決「自肥」的問題。

余永逸認為,現任主要官員在十五年前履新時,原是沒有上述法案所提出的待遇。雖然,法律滯後,存在「剝削」,不過,在法理上,不應該增補新設的報酬,但是,從良好僱主的角度,為職任僱員提供福利,可以是合情的做法。

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出身應待遇一致

現時,政府向立法會建議,出身自公務員的主要官員,其離任補償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十四,但是,出身自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其離任補償由百分之十四調升為百分之三十。余永逸不認同上述建議,他提出,不要分化公務員出身和非公務員出身的主要官員,兩者的待酬應該一致。

有意見認為,百分之三十可吸納非公務員的人才,余永逸表示,這是不合理的,亦是歧視出身自公務員主要官員。他問:公務員當中有人才,私人機構有人才,莫非,來自私人機構的人才一定較來自公務員的好?

余永逸指出,把離任補償訂為百分之三十,政府是解釋不了的。他也提出,可把離任補償訂於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二十一之間。因為,不能低於一般公職員的百分之十四,此外,政府既為公務員供款百分之七的公積金,為了表示對主要官員的尊重,也可為主要官員供款百分之七。

若行政長官崔世安不撤回法案,預計立法會有足夠票數通過《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余永逸認為,政府和立法會的敗筆是「大石砸死蟹」,「不考慮其他人的看法」,立法過程猶如「街市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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