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開始關注,當《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在任行政長官將可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議員高天賜認為,相關條文是不需要的,他又引用坊間的說法:行政長官是否有意觸犯刑事罪行,所以,需要用白紙寫字的法律,作為保護罩?
被批評是「自肥法案」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其問題不只在於高額補償。尤要注意的是第四條,在任行政長官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
「好似去街市買豬肉,檔主多給一塊豬骨。」直選議員高天賜 (見圖) 認為,那條文是「無厘頭」,不可能在關於「離任補償」、「禁止工作補償」的法律,加入刑事起訴豁免權。
高天賜認為,在任行政長官的刑事起訴豁免權凌駕《基本法》,也是不需要的,因為,《基本法》和其他附屬法例賦予行政長官很多權力,已是綽綽有餘。他表示,昨日在茶餐廳聽到一個說法:「是否行政長官犯刑事罪,例如貪污,故需要一個保護罩。」
他也說:「(特首、高官) 的離任補償很不合理,可以追溯到二OOO年。但是,前線、低級的公務員,卻沒有房屋津貼、年資津貼等。每年的薪酬要到五月才得調升。不合理、不公平,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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