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陳司稱離任補償百分比乃立會建議 (20/05/2014)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表示,有關主要官員的一次性離任補償計算百分比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政府經考慮後接受有關建議。
陳麗敏引述委員會的意見指,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離任時按月薪30%計算離任補償,原意是吸引非公務員擔任主要官員;而在職公務員按離職日月薪14%計算則是參考公務員的公積金制度。
陳麗敏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自己原本是屬於退休撫卹制度,她重申,主要官員無論屬退休撫卹制度或公積金制度,任期內如獲政府供款,不會獲一次性離任補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