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三十行動促官員問責再諮詢 (23/06/2014)


【本報訊】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的兩名代表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 (見圖),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撤回《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因為,法案內容仍有大量漏弊,且缺乏民意基礎,待政府切實做到官員問責,再進行公眾諮詢,完善後再交立法會審議。

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理事長張海軍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有權撤回法案,就算立法會通過法律後,行政長官也有權拒絕簽署。若然,崔世安讓這法律生效,張海軍坦言,感到極度失望,因為,那是現在沒有需要訂立的法律,他問:「為何不能公眾諮詢?大家都是講道理的。」

張海軍認為,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得到離任補償等保障,並非毫不可取。但是,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小圈子選舉」,主要官員再由其委任,整個過程欠缺居民認受性。而且,多年來,特區政府多次出現不作為、錯誤作為的施政,卻未見官員問責,施政報告的績效評鑑亦未見體現,居民已是難以接受。

因此,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離任補償機制,理應先有民主選舉,並切實執行問責制度為前提;績效評鑑透明化,作為日後討論是否設立離任補償制度時,與制度掛勾或參考。比如施政失當而問責、甚至下台,則應視乎其所犯錯誤程度而調整離任補償的比例,甚至不及補償。

張海軍表示,特區政府已實施行政主導,若然新的法案獲得通過,在任行政長官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令其特權再度不合理增加,進一步削弱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和監督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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