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陳麗敏重申足夠渠道讓市民發表政改意見


【本報訊】政制發展正進行第二輪諮詢,議員吳國昌提出,政府可否就兩個選舉方法正式諮詢,讓居民制定主流方案,及早進行修法。而議員區錦新、陳偉智批評,現有諮詢方案排除了政府所推出的兩諮詢方案以外的其他意見,又批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只由三百人增至四百人,未能有足夠的代表性。

立法會昨召開口頭質詢大會(見圖),首份口頭質詢由吳國昌提出。吳國昌指,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澳門特區政改作出的決定及解釋,立法會在维持直選間選官委等產生辦法的基礎上,可以就各類議席的增減作出調整。現在特區政府是否願意承擔責任,把特首報告所列出的立法會選舉改革的不同方案和行政長官選舉改革方法,讓特區永久性居民共同參與,選定主流方案,以便及早進行修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多次重申,認為政府有足夠渠道讓市民發表意見。特區政府在政制發展諮詢文件中,根據《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和決定的有關規定,充分參考首階段聽取意見中的主流意見,列出了有關建議。這些建議具有較為廣泛的民意基礎,亦具有代表性,但這並不妨礙市民提出不同意見。事實上,諮詢文件在每個建議表格中均留有「其他建議」一欄,以便市民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不認為只有諮詢方案一、二供市民選擇。

區錦新、陳偉智批評,政府在諮詢方案中,排除了方案以外的民意,沒有考慮到只是只增加直選,或增加直選同時減少非直選議席的民意。又批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只由三百人增至四百人,未能有足夠的代表性。高天賜感到,政府的諮詢方案有引導性,又質疑,市民所提交的意見不知往哪裡去。

陳麗敏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其決定具有無庸置疑的法律規範效力,任何有關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建議,均不得與之相抵觸。對吳國昌在質詢中所指,「把特首選委會轉為特首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在首階段聽取意見時已經提出,但是,這種意見並不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因此,特區政府不能將其列為一個選項,事實上,澳門特區亦無權作出這種安排。 又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不涉及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的具體方案,而是明確規定了兩個產生辦法的基本制度維持不變,並且只有在遵守這「兩個不變」的前提下,方可按照《基本法》和附件一、附件二的相關規定,對立法會產生辦法和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作出適當修改。

她重申,政制發展是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憲制性重大問題,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其所訂定的「五步曲」以及《決定》所指的兩個不變的規定,並在其框架內進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澳門特區只獲授權就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作出修改。在討論的過程中,始終必須遵循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中指出的基本原則,即必須遵循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等原則。特區政府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在諮詢期內積極參與,以各種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理性討論、凝聚共識,為穩步有序的推動政制發展而共同努力。第一步和第二步已順利完成,現時特區政府已展開第三步的程序,並進行相關的工作。 政府將在第二輪諮詢期間舉辦共十場諮詢會,也安排了官員出席社會團體、學校舉辦的座談會,落區宣傳及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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