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區錦新望墓地門勿草草結案 (17/03/2012)


【本報訊】議員區錦新昨到檢察院,跟進他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就永久墓穴事件作出檢舉進展。他會見後表示,檢察院未有對案件歸檔。按照《刑事訴訟法》,沒有拘捕嫌疑人的案件偵查期最多為八個月,他相信檢察院能按法律辦事,又希望,檢察院不要因案件繁雜和因牽涉高官而受到壓力,草草結案,社會對事件同樣關注,希望能秉公處理。

區錦新表示,原本約見檢察院院長希望就他去年作出的檢舉作出跟進,了解進度,惜檢察長未能接見,安排了負責該案件偵查工作主管接見。區錦新引述該主管中的回覆內容表示,個案仍在偵查中,未歸檔,由於內容繁雜,召集了大量人手召集資料,需要時間較長偵查,由於司法保密不能透露內容,而且未能提供歸檔期。

區錦新指出,按照《刑事訴訟法》刑事案偵查,若沒有扣留嫌疑人的偵查期限為八個月,即案件至今年六月二十四日調查期將屆滿。又指,案件繁雜及牽涉政府高官,檢察院調查時可能存在較大壓力,作為檢舉人,他會繼續追問案件進度,給予壓力,希望檢察院不能因政府壓力而草草了事,要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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