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消息:行政長官第57/2012號批示對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全體委員的續任,以及新委員宋敏莉法官和司徒民義律師的委任作出規範,該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於日前舉行了全體會議。會議由陳麗敏主席主持,會議首先歡迎兩位新委員加入參與法律改革的諮詢工作,相信將進一步增強「法諮會」的專業性,為特區的法律改革工作提供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是次會議主要就目前正進行的政制發展諮詢工作深入聽取「法諮會」委員的意見。與會委員圍繞《政制發展諮詢文件》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和交流,並就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以及間選制度的完善問題提出了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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