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歐案第三波 涉機場對面五地 (17/04/2012)


【特訊】終審法院昨開庭審理第三階段的歐文龍貪污案件。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共被起訴六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三項清洗黑錢罪。案件主要涉及多項污水處理站的工程,亦涉及氹仔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即國際機場對面五幅面積合共七點八萬平方米的土地。其中在這五幅土地上,歐文龍涉嫌收取了二千萬元賄款。

終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岑浩輝指出,案件涉及兩名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歐文龍於零四年策劃並以邀請標方式出售這五幅由政府及澳娛等公司控制的土地,但評標委員會認為三份標書均不符合要求,特別是對競投公司的合法性存在疑問,其後在歐文龍干預下,劉鑾雄及羅傑承的公司最終投得土地。

涉貪伸至跨工區

△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件第三階段案情除涉及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外,歐文龍亦涉嫌運用權力和影響力,干預跨境工業區A地段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招標結果。案情顯示,歐文龍以時間緊迫為理由以邀請標開投工程,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是獲邀投標公司之一,但首階段評標得分較低,當時的公司總經理汪興民認識歐文龍,雙方協定以造價2%-3%作為歐文龍運用影響力干預招標結果的回報,結果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以一點六億元中標,歐文龍收取了四百萬元現款,在歐文龍記載受賄的「友好手冊」中亦有記錄。

第三波涉六罪嫌

新華社澳門四月十六日電(記者劉冬傑)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十六日下午就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再次進行公開審理。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當庭表示,歐文龍案第三階段涉及六項罪嫌,有多家建築商涉嫌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間以鉅額款項、不動產物業等利益向歐文龍行賄,範圍涉及興建污水處理工程、運輸業務工程、土地審批項目等。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被澳門特區廉政公署拘捕。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特區廉政公署將此案移送澳門特區檢察院。同年八月上旬,特區檢察院正式向特區終審法院起訴歐文龍。

在前兩個階段的案件審理中,歐文龍共被裁定八十一項受賄及十八項洗錢罪名成立,合共判監二十八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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