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墓地門新發展 民署收中院答辯通知 (25/02/2012)



【本報訊】有葡文報章指檢察院收到有市民提出永久墓地案中可能違反《基本法》,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已收到中級法院通知,要求民署就前臨時澳門市政局批給永久墓地事件答辯。又表示,將按法律規定,尊重和配合有關的回覆工作。

檢察院證實,收到市民提出有關前臨市局在二零零一年批出十幅永久墓地涉嫌違反澳門基本法及回歸法,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向中級法院提出審理。譚偉文回應,已收到中級法院通知,要求民署就前臨時澳門市政局批給永久墓地事件答辯。民署並已按中級法院要求,將有關通告張貼於民署大堂的公告欄。

按程序,民署須在二十天內向中級法院提交答辯。他稱,由於司法程序進行當中,現階段沒有意見發表,民署將按法律規定,尊重和配合有關的回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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