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

陶永強:私拆加密視訊不容許 (15/02/2012)

【本報訊】澳門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強調,未經版權持有人的同意而私自拆解已加密的電視訊號,是法律不容許的。對此國際上已有共識,本澳也要跟隨。

六家公共天線公司昨天宣佈正逐步取消接收涉及版權及加密的電視頻道,對此,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見圖)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相信這些公天公司的行動主要是回應正在立法會審議的「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他說,新著作權法對於私自拆解已加密的電視訊號作出規管,公天公司可能發覺轉播的一些頻道是屬於這類的,因而作自行處理。

他強調,未經版權持有人的同意而私自拆解已加密的電視訊號,是法律不容許的。對此,國際已有共識,本澳也要跟隨。他說,這不單是有線電視公司與公天公司的問題,如果新著作權法獲得通過,所有人、所有營運商及所有傳輸訊號的公司,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他表示,居民可以接收大氣電波,但如果未得到版權持有人的同意,就算是大氣電波也不容許轉播。

不應有違國際規定

對於有公天公司表示難以獲得電視台的授權,陶永強重申,得不到授權,不等於就可以擅自拆解訊號,一定要得到版權人的同意。至於公天公司取消接收多個電視頻道,會否影響居民收看,他表示,必須符合版權的要求,澳門是國際化城市,不應該違反國際上的規定。過去做得不足之處,現在就要做好。他重申,公天問題是歷史遺留的問題,不應該讓問題演變下去,使問題越變越複雜。政府正尋求解決方法,讓家家戶戶都可收看電視,也讓參與的公司有發展空間。他相信,新著作權法會使問題更加清晰,有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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