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賀一誠:普選特首無討論必要 (02/02/2012)


【本報訊】不斷有人將香港和澳門的政制發展情況作對比,近期因應澳門政制發展,社會有聲音提出,澳門普選特首。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表示,《澳門基本法》沒有訂明澳門可以普選特首,基於普選離開法律,澳門現在沒有條件可以普選特首。他認為,由於沒有法律支撐,即使社會討論普選特首也將沒有結果,故此沒有討論的必要。

認間選有存在必要

《澳門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諮詢會剛於上月結束,按照日程表,行政長官將於本月完成諮詢分析,並向全國人大提交報告。賀一誠表示,諮詢期間,有正、反意見,在總結未有出台前,不便對諮詢結果作評論。他又表示,由傳媒報導中得知,社會主流意見希望各增加兩席立法會直選和間選議席,自回歸以來,立法會議席不斷增加,故是次主流意見希望直選及間選各增加兩席,是向前邁進的一步。不過,他希望社會理解,不管直選、間選、官委議員,進入立法會後,都充分將其代表界別的意見向立法會反映,不能抹殺間選議員。又認為,間選議席有存在的必要性,讓所屬界別的人士透過其界別代表向立法會反映意見。若要增加間選議席,他認為,可在社會服務和專業界別增加議席。

全國人大一旦通過行政長官的報告,澳門將啟動本地立法工作。至於普選特首,有人將香港情況與澳門對比。賀一誠指出,港澳兩地《基本法》有異,香港《基本法》有賦予香港特區有此權利,但《澳門基本法》則沒有訂明澳門可以普選特首,若要普選特首,則要啟動龐大的修法程序,而且主導權不在澳門。所以,本澳現時沒有條件普選特首。即使社會討論普選特首,在沒有法律支撐下,都是徒然。

立法議員亦無條件普選

至於全面普選立法議員,他表示,由於有間選議席的存在,沒有條件全面普選立法議員。又相信,緊接一屆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也暫時未有條件推行全面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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