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傳協責警權霸道侵犯採訪權 (03/05/2011)

對於今年五一遊行期間,警方具針對性、無理及粗暴干預傳媒採訪,引發警員和傳媒之間發生肢體衝突,甚至令多名記者受傷,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治安警的暴力行為。

特別是警方在遊行現場無限擴大警權,肆意驅趕記者,築起人牆、故意阻撓傳媒採訪警方拘捕遊行人士,出言威嚇記者:「再不走開就拉你!」,甚至出手、出拳、從後強行拉開記者,已明顯超出警方執行職務的合理性,也違背警方口口聲聲「尊重」和「保護」傳媒安全的「原意」。五一當日在政府總部對開引發的混亂,負責指揮的警方高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此外,遊行現場有大量便衣探員進行拍攝,不光記錄遊行的秩序和衝突情景,甚至連記者個別訪問遊行人士、其他人接觸記者也被「超近距離」拍攝,採訪過程被全程「監控」,對受訪的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嚴重干預記者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

對於治安警建議在遊行期間設立臨時採訪區,本會強烈反對,並質疑「臨時採訪區」的用意和可操作性。眾所周知,遊行示威活動是流動式行進,傳媒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中,這並不符合記者儘量爭取在新聞第一現場的工作需要。另方面,警方表示進入採訪區的記者須配戴他們派發的採訪證,但在新聞局已取消記者證制度的前提下,警方在混亂的衝突現場又如何分辨和確認記者的身份?再者,到場的不光是本地傳媒,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地傳媒,警方又如何作出「審查」?從五一遊行當日的實際經驗中, 治安警當局也表明「時間太倉促,沒有條件設採訪區」,證明臨時採訪區的設立是毫無意義和不具操作性。

以往在沒有設立採訪區、警方沒有特意「照顧」記者安全的情況下, 在場記者反而能更安全和順利地完成採訪工作,也未有出現類似混亂的情況。本會強調,警方高層必須為是次事件針對性阻撓採訪、暴力對待記者承擔責任,並要求當局撤銷設立臨時採訪區的構想,檢討這次處理方式, 落實保障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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