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吳國昌籲應作政治決定 資料全公開 (28/05/2011)


【本報訊】早前,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引用民政總署的報告,宣稱不宜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宇。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昨日拒絕披露報告內容,著記者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隨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又叫記者再聯絡民政總署。由於是次申建高樓涉公眾利益,立法議員吳國昌認為,特首和司長要作出政治決定,向市民公布興建高樓的資料。

被問及民政總署對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意見時,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在昨日的記者會中表示,該署去年收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要求,已向該局提供技術意見。記者追問:「大家都好擔心小潭山被破壞,(民署)的取態是怎樣?主席,民署的技術意見是甚麼?可否解釋一下?那報告會否公開?」

被問會否公開 譚偉文起身走人

記者提出上述問題時,原是坐著的譚偉文站起來執拾枱上物品。他坐下來簡單回應,若要了解詳細內容,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隨即,有記者繼續說著另一問題,但譚偉文再不回應,從座位起身,離開現場。記者會後,傳媒致電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該局又著記者聯絡民政總署。

政府提出十五天意見收集期,讓市民提供對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意見,截止日期是六月二日。然而,現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網站,僅公布一版「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議程和六版會議紀錄;至於,發展商自製的環評報告,民政總署提供的技術意見等,一律欠奉。

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按照行政程序法典,利害關係人可向政府索取資料。然而,由於缺乏城市規劃法,現時審核土地批給或改變用途的申請,僅根據土地法來處理,利害關係人是政府與發展商,相關資訊只限兩者傳閱。

然而,是次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涉及城市規劃、城市面貌的改變,從城規的角度,那不單純只有政府和發展商的私人關係,所有的市民(包括傳媒)都是利害關係人,政府應無條件地提供資料。

他認為,現時是政治決定的時刻,由於是次審批受到公眾關注,無論是行政長官或運輸工務司司長,要考慮是否在知會發展商後,基於公眾利益,將相關的資料公開。

阮若華:應公開才可提意見

街總離島辦社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離島社諮會副召集人阮若華表示,曾向當局索取資料,同樣被拒絕提供,得到的解釋是文件僅供內部參考。他認為,相關的資料應該公開,因為,公眾越了解該項申請,越能夠提供意見。「若大家都掌握不到這些訊息、資料,你叫市民給甚麼意見呢?」

綠化地應留市民享用

阮若華認為,氹仔已出現過度開發的情況,「隨著城市發展,是否需要作出平衡?是否需要漫無目的地開發?對於澳門日後的發展,是否只集中於房地產方面?澳門居民都要深思。大潭山、小潭山已有郊野公園、綠化面積,我們仍然覺得是值得保留給澳門的居民去享用,不是留給發展商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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