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動手動腳阻採訪 執法者違法 (03/05/2011)

前日「五‧一」,慣例示威,整個過程,民眾守規,豈近結束,警方越位,阻欄傳媒,合法採訪,更用武力,對付記者,造成混亂,執法者,反違規。

「五‧一」示威,前期表現,令人欣慰,示威民眾,表現平和,合理訴求,就業、民生、職程、通脹、地權、官員廉潔,大多內容,皆屬正常,亦是當局,長期漠視之問題。

遊行隊伍中,教師隊伍,全程默言,無聲抗議,理性表達,比之往年,表現冷靜,充分顯示,澳門民眾,訴求變化,有所進步,本來可喜。

豈料,遊行接近尾聲,示威工人,情緒略激,指駡當局,施政不是,大批警員,汹湧而上,強行帶走,此一事件,當屬新聞焦點,大批記者,當然上前採訪,豈料警員,拉起人縺,阻攔記者,合法採訪,更加喝令,不得影相,橫施暴力,開肘出拳、腳踢、义頸,箍身,更加恐嚇,採訪拉人。

記者受粗暴對待,當然強烈讉責,部分警員,良心發現,暫時停手,更低頭不語,似有所思,聲稱「受命而為」!

可笑的是,警方發言人,竟然狡辯,暴力對傳媒,皆因出於「尊重」與「保護」之「原意」。

真是一語洩「天機」,警方示威前,已透露出,將會設立,「採訪區」「美」意,現實效果是,「採訪區」之設,仍阻攔採訪,起妨礙新聞自由之「功」。尤有甚者,記者採訪間,竟有「便衣人」,腰間「隆」然者,緊貼身監察,全程皆錄影,場面之恐佈,有如納粹之「蓋世太保」。「保護」之「原意」,內涵在此!

特區政府,號稱陽光,光天化日下,最高官衙前,竟然上演,白色恐佈,這一思維,可能便是,某些官員,長期思維。

本來屬和平訴求,訴求者的操守與方式,更已有進步;卻近尾聲,竟由執法者,將和平場面演變成暴力沖突,守法者卻受暴力對待,令人毛骨聳然者,這個結果,卻是某些執法者之「原意」,令人感到,某些「高人」,究竟是「執法者」還是「犯法者」!?
吳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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