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一意孤行‧得不償失 公民力量冀暫緩小潭山項目 (30/05/2011)
【本報訊】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政府卻以「一切照舊」的態度來審批,議員、學者、民間團體等則陸續發出反對聲音。澳門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認為,「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現處於「真空期」,政府應暫緩審批類似小潭山的、傷害環境的申請,否則難以去除歐文龍案的陰影,政府最終也得不償失,對長遠社會沒有好處。
要走出歐案陰影
澳門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指出,「土地法」未完成修訂,「城市規劃法」又未交立法會,現是上述「兩法」的「真空期」,如果不斷批出類似申請,不能去除歐文龍案的陰影,而且,當完成「兩法」的立法工作時,「我們再沒有土地和山體,我們還有甚麼要保護呢?」她提出,政府要慎重考慮暫緩審批傷害山體的項目。
林玉鳳認為,政府審批大型工程、土地改變用途時,不應用現時較隨意的「旁聽會」,應向先進地區學習,採用正式的「公聽制度」,後者有不同的程序,包括公開文件、諮詢期等,當公眾提出意見時,當局也必要回覆。林指出,「公聽會」能真正有效地吸納民意,讓民意、政府、發展商提出有說服力的數據,進行「較量」。
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表示,當局會嚴格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審批小潭山建超高樓的申請,昨日,行政長官也表明根據現行規例處理。對於政府「一切照舊」的言論,林玉鳳希望政府明白,過去數年,「一貫的做法」已為澳門帶來了很多教訓。對於環保局只審視發展商自製的環評報告,既不自行評估,又不委託獨立機構研究,林稱:「我們看來,基本上不似一個環保局,是被閹割的。」
賣掉山體 傷本土認同
是次大潭山建超高樓的申請引發很大的反對聲音,林玉鳳認為,這是連續類似事件 (如:主教山「背後」的兩幢超高樓,被大幅開挖的大潭山等) 的累積效果。她指出,新一代的本土認同較以往高,那些連續累積事件侵害環保、山體、景觀等,它們都是澳門人開始覺得有價值的東西,但政府卻把它們賣掉,大大傷害市民感情和本土認同,「真是得不償失」,「對長久的社會沒有好處」。
近二十年,整個澳門人均綠化的面積不斷下降,居民需要多點接觸大自然的,郊野公園、自然教育徑便成為寶貴的資源。澳門生態學會副理事長陳俊明表示,小潭山發揮生態教育的價值,若在周邊興建超高樓,將阻擋陽光等,減少生物的多樣性。
陳俊明:團結就是力量
他指出,雖然,小潭山沒有珍稀或原生物種,但是,仍有社會價值 (作為市民休閒的地方) 和生態價值,兩者遠遠高過發展商的經濟價值。陳俊明坦言,民間團體確有「無力感」,大財團卻有很大的聲音和影響力。過去數年,市民感到環境的變化,如:空氣等質素開始惡化,即使民間團體的聲音薄弱,他希望可以聯合市民,影響政府未來的決策。
澳門公民力量昨午舉行「保育小潭山‧公民來野餐」,約有二十名市民參與。該團體邀陳俊明為嚮導,沿著小潭山的環山徑為參加者講解小潭山的保育價值,以及超高樓對山體和環境的影響。最後,他們進行圓桌討論,討論城市保育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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