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局長 可有話說?(23/05/2011)


又有利字當頭的發展商申請開挖氹仔的山體,為的是在小潭山興建多幢超高屏風豪宅,於是,特區政府循例按章舉行「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據報道,除了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外,沒有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提出反對。筆者相信,若非市民群起反對,形成一股龐大的反對壓力,政府定必再依法批准富貴的發展商肆意破壞環境生態,豪奪屬於市民的珍貴資源。

筆者看了八份中文報章的「旁聽會」報道,部份標題如下:「吳衛鳴引民署環評 小潭山不宜起高樓」、「吳局長愛澳門借民署反對山景私有化」、「吳衛鳴稱小潭山附近不宜建高樓 ……」。被網民譽為「良心局長」的吳衛鳴既引用民政總署的研究,道出不適宜起高樓的理由,也反駁發展商代表的言論,直指企業應有社會責任,最終,他對自己帶點激動的說話致歉時,第一句便說:「我很愛澳門……」。

反之,在六份報章中,僅能見到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的名字在出席名單中,他說了甚麼,卻不得而知。「真的只是得個名!有名無實!」另外兩份報章則報道:張紹基表示,環評報告及交通報告中的數據應交叉分析,在對影響進行分析的同時亦應訂出個性措施,做好生態補償…… 擔心項目對小潭山山體及環境帶來負面影響。「那番說話,與說一句『我阿媽是女人』有何分別呢?」

新聞工作者是很現實的,只會容讓有「新聞價值」的思、言、行為出現在報道內。因此,讀者可以思考:在那次「旁聽會」中,張紹基的話有何價值?他曾否引用有價值的環評報告?他曾否提出有價值的理據?連民政總署也進行環境評估,環保局呢?這個局又造了甚麼有價值的評估呢?筆者要問:「這個局還有甚麼存在價值?用公帑進貢這位局長高薪厚祿,是否花得有價值?」

不要忘記,今日的大潭山就是在環保局同意下,為了建廿六幢高層豪宅而被大幅開挖。另外,去年十一月,環保局被揭沒有監察焚化爐排放的尾氣、漠視焚化爐有毒飛灰在九澳隨風飄散,威脅附近師生健康,該局連一句道歉也沒有。今日,再有焚化爐員工指控環保局監管不力,只有門面跟進。筆者要問:「除了再說那一句推卸責任的話:環保局成立的時間太短了。張紹基,你還可說甚麼?」

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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