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焚化中心營運商否認指控 (24/05/2011)


【本報訊】針對昨日本報有關「員工爆焚化中心尾氣數造假」的報導,營運商瑞鼎廢物處理公司昨回應說明,否認有關欺詐和篡改排放數字的指控,澄清是完全不實,並保留對損壞其聲譽者的法律追究權利。

瑞鼎發出近七百字的新聞稿,稱按第7/90/M號法律的第19條及續後數條而作出四點澄清,表示有關公司在管理的垃圾焚化中心以任何方式篡改、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偽造數字的指控是完全不實的。同時,公司依歐盟排放指令 2000/76/EC的規定對新廠房排放數字進行審核。

追究壞公司聲譽者

公司並在文末聲明,會對向傳媒發放這些虛假消息,以及損壞其聲譽者,會充分保留其司法權利。

文中強烈反駁公司是「以低價途徑營運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以及以低價投標而獲得收益」的指控,強調組成瑞鼎四間母公司中鼎、信鼎、宏信(Consulgal)和宏信亞洲(Consulasia)都是專業、有經驗、質量良好的公司,在澳門以至世界都是聲名顯赫。

此外,新聞稿又提到,他們相信「不法指控」是來源於一名前僱員,聲稱其曾涉嫌對公司作出「若不對其支付一巨額款項,將接觸媒體、進行控訴,而讓瑞鼎公司面臨困擾」的敲詐行為,之後公司就終止僱用合同,且為此在本月十九日向司警局提出刑事檢舉,強調會「將繼續循刑事法律程序追究,直至一切結束。」

前員工指損其人格

本報亦透過電話聯繫到該名前員工,當事人直言對方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相關指控更是誣蔑他的人格,而直至昨天,並沒有任何司法機關人員接觸過他,認為該公司是要利用媒體對其施壓,「這樣的做法是非常卑劣、非常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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