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請尊重大自然 (04/06/2012)


從近日官方連串回應與動作,隱然看出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的選址已決,當局順水推舟搞個環境影響評估,便可大事底定,名正言順地把交通安全資訊中心遷到非法填湖地去。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清楚對傳媒說,「聘請獨立第三方作環境影響評估,以期遷移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在設計、施工及日後運作皆不會干擾到雀鳥棲息,同時達到環境、保育及發展能得到平衡目的。」,也就是說只要不干擾雀鳥棲息(只要環評認為),項目就會上馬,因為保育及發展需要平衡嘛!

這看似合理的邏輯,其實卻忽視了人的感受,因為它縱使不影響鷺鳥的棲息,也必破壞鷺鳥林的景致與其氛圍 ,此謂「大煞風景」是也,未致煮鶴焚琴之烈,也有清泉濯足之譏,昭示特區政府的不尊重大自然 ,否則解釋不了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為甚麼非搬至這非法填湖地不行。

諷刺的是去年政府收回此地,在新聞稿中稱這一起事件為「肆意填湖造地,影響了附近生態環境」,現在政府卻竟開發這「影響生態環境」的非法填湖地,豈不是做了破壞生態環境的幫兇?真想像不到色魔褪去婦女衣裳,正欲施暴之際,馳至救援的警員雖趕走了色魔,卻完成了色魔未完之孽的事發生,分別可能只是警員比色魔溫柔,這是將錯就錯的「撿便宜」的功利做法?還是政府「葉公好龍」的真面目?      

余 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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