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區質詢非法填湖部門失職 (04/06/2012)
【特訊】議員區錦新認為,龍環葡韻對開9,000多平方米湖面被非法填成陸地,涉及行政當局疏忽職守。
區錦新表示,龍環葡韻對開湖面位於大道旁邊,鄰近熱門旅遊景點,涉及面積9,209平方米,行政當局卻沒有發現有人展開非法填湖工程。他質疑當局不知情,還是刻意有心「放水」?
區錦新書面質詢當局向公眾交代龍環葡韻對開湖區由哪個部門管理,以及非法填湖者的處罰方案,並促請政府就相關土地用途展開公眾諮詢。其書面質詢如下:「難於明白,龍環葡韻對開湖面被非法填出之土地,位於通衢大道之側,熱門旅遊景點之旁,何以竟任由歹徒填湖而無人發現?但要填成陸地當非一朝一夕,而相信運送堆填物的車輛也不會少。行政當局真的是不知不覺,還是刻意有心「放水」?
如今非法填湖土地收回,當然應還湖於民。但行政當局卻一時要成旅遊車站,一時又要成有禮加油站,就是拒將此土地還原湖面的面貌。官員表示,已填土地不能還原,但為何不能還原?而縱使不能還原,也應考慮環境保育問題,確保此片土地成為有利美化龍環葡韻湖景的綠化設施,並應用於鞏固濕地環境服務,而非擅自挪作其他用途。
澳門土地資源珍貴,任何土地的使用均應公開、透明,用得恰當,這是政府對社會的責任。特區政府自訂規則若土地更改用途,亦應作公開諮詢,讓市民知悉土地如何使用之方案。這在將土地批給私人使用如是,對官家使用土地也應如是。不能批給私人使用土地時其改變用途需要讓市民知道,而政府自行使用土地則不論用途如何改變都可任意妄為。土地與湖區,都是特區珍稀資源,屬全澳市民所有,不是特區官員私人財貨。
本人質疑,對如此持續多時的龐大填湖行動,行政當局不可能不聞不問不知不覺。而觀乎政府在收回非法填湖土地後拒作還原,又未見對違法者作出任何處罰,令人懷疑是否有人與違法者刻意私通,假手違法者進行非法填湖,造成「滄海」已成「桑田」事實。以便將湖面挪作他用。對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一、龍環葡韻旁之湖區,在過去一段時間竟遭非法填湖,土地被非法使用。對一項如此明顯的違法行動,何以行政當局竟然不知不覺。到底此湖區由哪個部門管理?為何不能及時阻止違法行為?為何讓違法行為長時間維持?有哪個部門須負上管理不善、疏忽職守的責任?行政當局對疏忽職守的官員或部門,有否啟動紀律程序或進行處罰?
二、對如此龐大的填湖行動,政府是否查清違法者是誰?有否對違法的行為人作出處罰?如何處罰?為何沒向公眾交代?
三、土地與湖區,均屬全澳居民所有,並非特區官員私人財貨。任何土地用途的更改,不論是公是私,是否均應作公開諮詢,讓市民知悉及聽取市民意見再作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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