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

焚化中心尾氣數據造假調查未可証實 (28/07/2012)


為確保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正常運作,環境保護局持續透過多方面作嚴格監管。對於環保局在去年定期監察焚化爐的尾氣排放數據期間,發現了兩次尾氣排放異常的情況,經全面調查並分析營運公司所提交的報告後,環保局接納營運公司對其中一次尾氣排放異常情況的解釋;而對另一次尾氣異常情況,環保局已按照營運合同規定及相關程序進行處罰。

環保局在收到營運公司所提交的報告後,已全面分析上述事件有否違反營運合同內相關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並要求營運公司提交書面解釋;同時透過分析焚化中心各項運作數據,對事件進行詳細分析。在完成有關調查後,環保局對於其中一次尾氣排放異常的情況已按照合同規定及相關程序,向營運公司作出有關處罰決定,相關罰款金額為澳門幣八萬七千五百元。就上述兩次尾氣排放異常的情況,均只是輕微高於排放標準的要求,加上翻查本澳當日的空氣質量指數都處良好或普通的水平,經分析後,有關情況並不會對人體健康及環境構成影響。

另外,就去年焚化中心尾氣數據涉嫌造假一事,為釋除社會疑慮,環保局去年已委託獨立第三方檢驗機構-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IDQ)開展獨立調查,進一步釐清事件。

調查主要針對三方面進行,包括:監管整個工作流程、監測數據的保安狀況、尾氣分析儀的準確性。IDQ經詳細調查後已向環保局提交報告,結果顯示未有確切證據證實尾氣數據曾被人為改動。此外,環保局亦已完成分析報告內所提出的優化建議,並分階段落實各項優化措施,包括:一、進一步優化對尾氣分析儀的密碼及用戶權限管理;二、對尾氣分析儀的原始數據進行定期備份;三、按照最新的質量保證標準監管尾氣分析儀。

此外,環保局自去年起已開展了一系列對垃圾焚化中心監管的措施,當中包括:一、已增聘人手巡查各廠房,檢查營運數據;二、已增加獨立第三方的檢測尾氣次數至每年至少三次;三、委託獨立第三方定期檢測固化飛灰及爐渣,確保固化及焚化質量;四、於廠內增加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的數量;五、已於廠房內設置意見箱,直接收集員工的意見等;六、已委託獨立第三方顧問公司對焚化中心進行全面評估;七、直接獨立存取中控室營運電腦系統內的報表數據;八、在環保局網站上之「環境地理資訊系統」(http://www.dspa.gov.mo/gis/) 公佈垃圾焚化中心尾氣中重金屬及二噁英的檢測數據。

透過上述一系列措施,環保局會持續完善對焚化中心的監管及提高資訊透明度。此外,環保局將於今年第四季就「澳門垃圾焚化中心舊廠房之尾氣處理系統升級及設備翻新工程」進行公開招標,以持續優化相關設備,提升排放水平。

環境保護局重申,作為焚化中心的監管機構,會繼續強化監管機制,包括對垃圾焚化中心的運作以至營運公司的管理。如發現違規情況,環保局絕不姑息,必會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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