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懸崖勒馬 勿為高牆添磚瓦 (23/07/2012)


立法會擬自廢武功,章程任期委員會建議把提出聽證動議的門檻大幅提高,原由兩名議員便可提聽證動議,提高至要有五名議員聯名才可以提出申請,有議員批評這次修章是把立會的監督權自我閹割。
 
今次議會「自宮」事件可以「三可」形容之,第一是「可憐」--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在這兹事體大的大幅提高聽證動議門檻建議,一直似在暗室操作,開會討論不單沒有向傳媒發採訪通知,很多立法會議員事前也並不知情,有的在閱報後始知同僚準備有此「偉大建議」,可憐大家〈包括議員、記者及市民〉的知情權不知被放在哪裡?
 
第二是「可笑」,可笑者係全世界議會都只有力爭加大議會的立法制憲及監察政府的權力,唯獨澳門的特區立法會竟甘自廢武功,情形就如上擂台者只恨自己沒有三頭六臂 ,斷沒有甘自斷手腳可能,除非他不是真心打擂台〈監察政府〉,但事實上澳門卻有個甘自廢武功的愚蠢議會,着實貽笑國際!
 
第三是「可恥」,議會自我閹割監察政府能力,有違《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行使監督政府施政權限的精神,固然可恥!還有這是一群建制派議員向議會行使的政治暴力,自恃屬多數,他們往往可不理輿情通過或不通過一些議案和議會「規定,就如今次可能通過大幅提高聽證動議的門檻,強化立法會橡皮圖章形象,有負國家及市民期望,還以為替政府除患立功,更屬可恥!
 
其實回歸十二年以來,議員曾就重大社會事件提出九次聽證動議,全部被以間選和官委議員為主的立法會高票否決,未有一次聽證動議成為事實,那末他們又怕甚麽呢?
 
真是怕搞到政府一頭煙?非也!因為聽證需要立法會全體大會過半數議員贊成才能付諸執行,以官委、間選及直選建制派議員佔絕大多數的立法會,又怎可有望通過?倒是有議員快人快語說出心聲,就是為防「別有用心議員動輒提聽證」,「別有用心」是栽贓之詞,可不理會,「動輒提聽證」才是他們要打的要害,因按現有遊戲規則,兩名議員便可提出聽證動議,雖云有一眾建制派議員作守門人,聽證永不會成事,「妖火」亦永不燒到政府官員真身,但卻難為了建制派議員們要做奸角醜人去撲火,就算該聽證動議幾得民心,幾得社會支持,他們還是要反對到底,客觀效果十分「樣衰」,難怪陣營中人也曾沉不住氣,在議會上也不忌諱大罵提聽證動議的「民主派」議員:「你做忠來我做奸 !」,明顯自知反對動議做了「奸角」,形象失分,亦反証了所提聽證動議並不是無的放矢,係得社會支持。
 
事實上一些建制派議員口中「唯恐天下不亂」的「民主派」議員,過去所提的聽證動議,如東亞運動會嚴重超支,花掉澳門人四十多億公帑;高官到海外出差被揭豪住總統套房;還有糾纏不清的「墓地門」事件與政府加批涉貪土地有否濫權等,都是社會大眾欲知真相而政府交代不清的重大事情,議員提此等聽證動議是「別有用心」嗎?若有「用心」都只是「為民用心」,為盡好議員監督政府之責。
 
須知議員真是「別有用心」或濫用這「法寶」,他們是要付出政治代價,因為他們都是直選產生的 ,會遭選民唾棄 、選票懲罰,下屆便可能選不上,不似間選和委任議員不需選民的檢閱。
 
有人或會提出下屆立法會將增加議席至三十三個,若動議聽證的門檻仍維持兩名議員,又是否少了點?筆者同意在這個視角上有可議之處,目前立法會廿九議席只需兩名議員便可提聽證動議,約佔整體議席的十六分一;下屆立法會增加至三十三個議席,若動議聽證門檻增加一人至三人,即佔整體議席的十一分一,比例已有提高,但仍算在合理及可接受範圍,若如章程任期委員會所建議增至五人,則比例大幅提高至約七分一,便殊不合理,硬要把聽證動議門檻大幅提高至五人,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封了「民主派」議員提動議聽證之門,劍指「民主派」,因為下屆就算增加了兩直選議席,「民主派」也勢難全奪,聽證動議門檻提高至五名議員方可提出,政府便可有了更穩固的「防火牆」,建制派議員亦可減免護航出醜機會。
 
走筆至此,筆者只望立法會能臨崖勒馬,勿為保皇高牆添磚置瓦,聽證動議門檻宜寬不宜緊,應珍惜法律賦與監督政府的職能,千萬不要「自廢武功」!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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