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疊石塘起高樓 賈利安不認趕搭尾班車 (28/02/2013)


【本報訊】位於路環疊石塘山腰的田畔街地段,極可能出現大幅挖山和興建高樓的情況,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昨表示,至今未收到相關圖則,就算《城市規劃法》現在立法會審議中,當局沒有法律依據,擱置審批相關申請。他不認同,情況如同「趕搭尾班車」之說。

去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就位於路環疊石塘山腰的田畔街地段批出街道準線圖,發展商極可能在那裡開挖山體及興建高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昨指出,按物業登記局的資料,那幅土地於一九零三年已登記為「私家地」,面積是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二平方米,高度達海拔五十米。這類位於路環山體旁,可以興建高樓的個案還有多少宗?賈聲稱,據他所知,應該只有田畔街一宗。

擱置審批缺法律依據

立法會現正審議《城市規劃法》,政府會否凍結相關工程的審批?賈利安稱:「社會是一直發展的,無論大小,我們都會按現行法律、法規、指引審批。」這是否「趕搭尾班車」?「不講得搭尾班車,因為任何人有權發展。」賈指出,外界希望多些私人樓宇獲批,或許可幫助壓抑樓價。若當局暫停審批,樓宇供應少,樓價可能升高。而且,在審議《城市規劃法》期間,擱置審批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私家地不用開「公聽會」

賈利安表示,現時仍未收到相關的建築圖則。若收到申請時,政府會否如小潭山的高樓項目,舉行「公開旁聽會」?他表示,「公聽會」觸及的是政府批出的土地,由於田畔街是「私家地」,暫時沒有為私家地召開公聽會的制度。另外,田畔街地段不在「路環石排灣都市化規劃」的範圍內。

工務局去年發出的街道準線圖,田畔街地段內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一百米,最大許可淨地積比率為八倍,賈利安表示,準線圖的樓宇高度是分析整個區域而得出的,包括:金峰南岸、石排灣公屋等,八倍地積比率也是按現行法律、法規訂定的,「八倍不是很大,一般一個低層樓宇的地段,都是八倍」。

最終,政府會否如準線圖批准大幅挖山和興建高樓?賈利安稱:「視乎則師怎樣設計,若設計高達一百米,並用盡八倍 (淨地積比率),但是,抵觸窗對窗的距離、超了街影等,我們都不會批准。」他又說:「開挖山體有甚麼保護措施?興建樓宇後怎樣將綠化還原?我們是有要求的。」

賈利安表示,將會活化多個路環的小區,包括荔枝碗舊船廠區、路環舊市區、九澳村、黑沙村等。那些小區有沒有大型發展?賈稱:「在路環方面,是透過小區的發展,不會想到路環有大規模發展。」將引入九澳村、黑沙村等規劃已在路環舊市區實行,透過土地批給的形式,讓特區政府成立前已持續居住在小區而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居民,繼續在原址居住或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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