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 星期一

自然資源 全民共有 不是官商說了算 (25/05/2013)



二OO五年,政府批准發展商,在面向路氹金光大道的大潭山半山,興建六座三十六層高「見證盛世繁華新紀元」的豪邸。之後,又批准發展商,大幅開挖位於偉龍馬路的大潭山山腰 (機場對面),從而興建廿六幢,廿一層至四十層的「澳門最盛大海巒豪宅」。

二O一一年,發展商申請更改小潭山葡京花園二期發展方案,計劃興建六幢廿六至卅層高樓宇,引起社會強烈反彈,當局至今仍未有最新公布。不過,正當市民反對上述項目、高喊「保育小潭山」時,涉及三幢四十一層高樓宇的開挖山體工程已經完成,並在小潭山半山拔地而起。

還有,在路環石排灣公屋的平整工程中,開山劈石動用約二百公噸炸藥、雷管約三萬發,開石量約六十萬立方米。近日,傳媒再報道,位於路環田畔街疊石塘山山腰極可能被大幅開挖,並興建海拔一百米的高樓,但是,其背後的山高僅是海拔一百二十點二米。

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表示,澳門自然資源正越來越少,更被急速的城市發展不斷剝奪。問題在於政府的取態:站在市民那邊保護自然資源?或是站在發展商那邊追逐利潤?他指出,自然資源是市民交託給政府管理的,斷不是屬於政府的,但是,政府的手法卻反映:既沒有盡責保護,更變相推動破壞。

先准破壞後交評估  政府本末倒置

以路環田畔街項目為例,工務局在去年三月批出街道準線圖,先容許開挖山體和興建高樓後,才要求發展商往後提交工程計劃草案時,也要呈交環境評估報告。陳俊明批評,當局的做法是「本末倒置」,政府應該主動保護自然資源,不應批准破壞生態的工程,以致市民不得不站出來反對和爭取。

社會已出現了一個錯誤的觀念:只要有環境評估,便可展開破壞自然的工程,便可開山劈石。陳俊明認同,若工程沒有破壞生態,就沒有需要展開相關的環境評估。「有環評評估不代表可以任意發展。」他強調,雖然,環評報告提出生態補償的方案,但是,大自然被破壞後往往是無法補償的。

環評成了發展商「擋箭牌」

發展商破壞大自然,環境評估則成為他們的「擋箭牌」。陳俊明稱:「一處地方是否適合發展,不是發展商說可以便可以,亦都不是環境評估公司說可以便可以。環評報告只是做評估,只標示工程的影響有多大。一處地方是否發展,應由擁有人決定,擁有人就是澳門市民。」

澳人均綠化面積世界之末

「澳門人均綠化面積,在全世界 (排列) 是倒數的,澳門人均綠化面積是很低的。若只計算澳門半島的,簡直低得可憐。」陳俊明指出,路環的綠化面積佔全澳的八成多,該區是完善的山林生態,發揮環境教育的重要功能,所以,不贊成繼續在路環啟動不必要的、大規模的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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