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搶記者手上新聞材料 司警解釋情急反應 (23/02/2013)


【本報訊】就吳邦國委員長訪澳期間,有司警人員阻止記者正常採訪拍照、更搶奪記者手上新聞材料一事,司法警察局昨日解釋稱,是當時執行工作的前線人員有所誤解及情急之下所作出的反應,該局將會檢討今次事件。

情急犯錯‧無需負責?
 
司警的解釋實在令人難以接受。情急之下就可以做出違法行為而無需負責嗎?更何況是執法人員?司警這樣的回應,只會向公眾傳達了一個錯誤的訊息,造成惡劣和不良的後果。
 
司警發言人被傳媒進一步追問時表示,局方仍會深入調查和檢討今次事件。至於當時被搶的記者若要追究,可循甚麼途徑?發言人表示,也可直接向該局作出投訴。
 
司警局昨日發出的回應稿件全文如下:
 
昨天下午有三名本澳居民到旅遊塔門前散發傳單,為了不影響國家領導人到達該地點考察活動的正常秩序,本局人員按照安保要求勸籲上述三名人士停止上述活動,遭有關人士拒絕,因此,本局人員依法將上述三名人士帶往本局協助調查及核查身份,至昨晚21時全部人士獲准離開。
 
有傳媒朋友投訴,懷疑有本局人員企圖向記者取回傳單,經初步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有所誤解引致;至於有傳媒反映,懷疑有本局人員阻止傳媒拍攝,經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在情急之下的一種反應,但本局領導層並不接受,因為不符合本局一向以來高度尊重傳媒及全力協助傳媒採訪的一貫立場和做法。事後,局長已經隨即透過各級主管向前綫人員重申絶對尊重和協助傳媒採訪的指示。對此,如今次事件對各位傳媒朋友造成的誤解及客觀上可能造成的不尊重表示誠懇的歉意。
 
至於有協助調查的人士投訴被損壞攝錄器材,本局已開立調查卷宗,就有關投訴開展調查。
 
本局將對昨天的執法工作及程序進行檢討,找出不足,以便將來的執法工作做得完美。
 
本局再次強調,絶對尊重言論自由,尊重傳媒採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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