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局的網頁上,清楚寫明 「協助傳媒進行採訪活動」 是其服務範圍之一。但是,在人大委員長吳邦國訪問澳門期間,新聞局明顯沒有盡好職責。
2月22日,新聞局發表聲明,表示「愛瞞傳媒」曾於2月18日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考察本澳,查詢報名採訪事宜,由於已過了2月17日下午5時的報名截止期限,故新聞局沒有接受報名。
這個解釋簡直是廢話! 新聞局從沒通知「愛瞞傳媒」採訪吳邦國活動的報名期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叫人家如何按時提出申請? 既然新聞局理曲在先,理應作出補救,接受「愛瞞傳媒」在報名期結束後採訪申請。現在反而推卸責任,指「愛瞞傳媒」沒有按規定時限報名。很明顯,新聞局「親疏有別」,歧視民主派陣營內的傳媒,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
再者,「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在2月21日旅遊塔外,拍攝社運人士利建潤準備向吳邦國遞交請願信件期間,被司警強行帶走扣留。雖然「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致電新聞局官員,要求協助釋放周庭希,但是我在司法警察局內等候釋放周庭希期間,沒有見到任何新聞局官員到場協助。根據崔子釗覆述新聞局官員的回應,新聞局會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而密切留意事態發展的結果,就是發表推卸責任的聲明!
另外,在周庭希及利建潤被帶走時,有警員搶奪記者手上的新聞材料,並喝止記者拍攝、用手遮擋記者鏡頭,有記者於吳邦國來澳期間,未能如期參與採訪,因所申請的採訪證經警方保安審核後被扣起。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相關警員的濫權行為及粗暴干預新聞採訪自由,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並展開紀律調查。在事件中,新聞局除了「密切留意事態發展」,有為傳媒提供過甚麼協助?
又有傳媒抱怨,吳邦國訪澳期間,新聞局在安排採訪活動中禮待內地及官方傳媒,冷對其他記者。在吳邦國訪問澳大橫琴校舍拍照留念時,內地及官方傳媒可以大模斯樣拍攝,其他記者則被安排到老遠。我要問,為何新聞局不能安排傳媒分批拍攝? 本地傳媒數目不多,記者人數有限,分批拍攝不會多花很多時間。為何新聞局,不設法作出皆大歡喜的安排?
仇國平
澳門良心成員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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