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籲政府審批應一視同仁 路環田畔街工程 麥瑞權不避嫌 (05/02/2013)


【本報訊】疑開山劈石起超高樓的路環田畔街地盤,正進行圍板工程,現場鐵馬標示為「瑞權」。「瑞權」負責人麥瑞權昨在議不避嫌地為有份參與的項目發聲,要求政府一視同仁,以石排灣公屋相關環評標準去審批,不應存有任何例外。

麥瑞權在議程前發言中先表示,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不能有例外,更不能選擇性執法,要統一標準,並必需共同守法,統一執法,更應實事求是,「唔得就係唔得,得就係得!」還引用《基本法》及《環境網要法》,法律面前應一律平等,不應存在任何特殊情況出現。

麥瑞權接著進入正題說,備受讚賞的石排灣公屋項目工程設計和施工都是符合環保標準並已通過環評審核,故該環評報告可說是該區的一個標準,即包括可開挖山體、可建樓高一百米等。

籲公開環評好了解掌握

不過這些都是據稱,故麥瑞權建議,政府實有必要將上述案例相關環評報告公開,以便他等市民能掌握這些被官方認可的環評報告中相關科學數據和資料,作出理性分析和討論,避免了對項目的紛爭。

之後麥瑞權就提出路環田畔街叠石塘山腳私家地發展一事,認為該項目不論政府的批審,或市民提出的異議,都應以環評標準權威的科學數據作為贊成或反對的依據,千萬不能以個人觀感或喜愛作決定。

縱有異議也要依法辦事

麥瑞權進一步強調,議員更需要有法可依地去監督和制約官員去「依法辦事」,避免官員的不作為和亂作為損害市民權益,而「依法辦事」應是大家所共識,不然「有人提出因為他們個人認為這個或一個個案不需依法,就希望官員不依法,大家話可以嗎?」

麥瑞權最後總結道,現時環保法律滯後,就需一套恆之有效的科學機制和指引來保護環境,而石排灣項目就是了,故大家都應共同遵守,不論在區內建公屋還是私樓,都應一視同仁出審批和決定,才是科學施政、實事求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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