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墓地門預審結束 當局應公開資料 (23/03/2013) 


【特訊】據三月二十二日葡文報章的報導,十個永久墓穴案中有人涉嫌濫用職權,以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其預審階段已完成。刑事起訴法庭駁回有關的預審申請,這一決定意味着早前透露的四名嫌疑人正式成為被告。而預審階段的結束,亦標誌着該案有關司法保密階段已經結束。作為涉及公共部門官員的案件,有關當局有責任立即將與案情及被起訴人的資料公開,確保公眾之知情權。

而且,若官員遭刑事起訴,而且案情涉及本部門的工作範圍的,理應立即施行防範性停職,以免令人憂慮會否出現利用職權而施行「毀屍滅跡」之行為。公正,最少必須讓公眾看起來是公正的。若連看起來也不公正的話,則政府之公信力當蕩然無存。而一直備被關注之有被刑事起訴人成為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亦應一併作出處理。

最後,值得指出的是,預審是當檢察院對某嫌疑人提出起訴,而嫌疑人在接到起訴書之後,有權就起訴書中所載內容或不實或不當向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而這個階段因為還有可能因起訴書存在不足或失實而被法院駁回,還被起訴人清白,所以此階段仍屬司法保密階段。但當刑事起訴法庭就預審請求作出判斷,認為預審請求不成立而駁回預審的話,則預審程序即時終結,案件正式進入起訴階段。而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嫌犯不得對預審之決定提出上訴。
                                       
區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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