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良心遞信促選舉公平 (14/03/2013)
【本報訊】澳門良心促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會制定指引,確保學校和接受公帑資助的社團,不會在選舉宣傳上偏幫個別候選人或利用未成年人為個別候選人宣傳,否則,變相是政府直接資助候選人進行競選活動。
倡訂指引受資助社團不偏幫個別候選人
團體澳門良心的成員昨早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簡稱選管會) 遞信 (見圖),希望選管會就一些競選行為作出詳盡指引。該團體表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一一五條第三款,選管會需要制定選舉指引,確保學校和接受公帑資助的社團,不會在選舉宣傳上偏幫個別候選人,或利用未成年人為個別候選人宣傳。
澳門良心成員、澳門大學政府與公共行政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很多獲公帑資助的社團,利用政府提供的金錢、地方開展選舉宣傳活動,這對那些沒有申請政府資助的候選組別是很不公平的。澳門良心成員陳樂琪認為,若縱容接受公帑資助社團宣傳候選人,「變相是政府直接資助那些候選人進行競選活動」。
「澳門的立法會選舉,一直給人一個政治腐敗的形象。」陳樂琪表示,很多人覺得選舉年就是「飲飲食食年」、「收禮物年」、「娛樂年」等,然而,本澳選舉指引卻不清晰,令立法會選舉出現很大的漏洞,出現不公平或貪腐的現象。澳門良心認為,選管會應收緊有關候選人對選民提供利益、飲食、娛樂、禮物等定義,令財力有限的候選人能與財雄勢大的候選人公平競爭。
仇國平表示,青年或兒童被利用成為選舉工具,是不道德的,是反教育的,若情況發生在私校的話,更是濫用公帑,因為,政府是為教育工作而批出資助的。然而,有本澳學生要把校方派發的宣傳品帶給家長,也有學生在不清楚政網等情況,被校方動員支持某候選人。陳樂琪表示,澳門良心將推動宣傳公平、公正選舉的活動,例如到多間學校外派發傳單等。
仇國平未決定參選
澳門良心也促請選管會,作出一切可行措施,令身處外地的選民能在異地投票。另外,澳門良心也擔憂,身處外地的選民獲專門安排回澳投票,該團體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禁止候選人提供資助或其他援助,令身處外地的選民回澳投票。被問及會否參選來屆立法會,仇國平表示,個人暫時未決定是否參選,但是,該團體將有成員參選,稍後才決定以甚麼名義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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