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購物優惠咭停用否? 葉謂依法處理 (16/03/2013)


【本報訊】有議員發出有其名義、肖像的購物優惠咭,若爭取連任的話,在競選活動進行期內要否停用?立法會選委會主席葉迅生表示,定會依法處理相關問題,但至今仍未收到相關的投訴個案。另外,是否不會針對學校及受公帑資助社團制定指引?葉也表示,若有需要時,選委會將發布新的指引。

近期,現任立法會議員發出有其名義、肖像的購物優惠咭,若該議員爭取連任的話,在競選活動進行期內,那優惠咭要否停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葉迅生稱:「管委會一定依照法律處理那些問題,管委會暫時未有那具體個案。市民或傳媒認為有具體事例,可以告訴我們。」

強調不會坐待投訴

究竟,管委會持主動搜證或坐待投訴的態度?葉迅生稱:「選管會有法定的職責,絕不允許我們坐著等候市民提供消息,我們亦都主動收集消息。在我們有充足的資料時,會主動聯繫相關的執法部門,如:廉政公署、警務部門。」他表示,要判斷某行為是否違法,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清楚的。

日前,團體澳門良心認為,選委會應收緊有關候選人對選民提供利益、飲食、娛樂、禮物等定義。葉迅生重申:「如果,透過飲食、承諾利益引致他人投票,不單只是不法行為,在條件充足時,亦都會構成犯罪。」對於要求設立境外投票站的意見,葉迅生指出,根據現時的法律制度,並不能實施有關的建議。

以往有學校和受公帑資助社團宣傳單一候選人,澳門良心要求制定相關指引。葉迅生稱:「管委會都是有一個具體的方式,就是具體個案,具體分析。法律提供普遍的標準,讓我們依法行事,但是,某一個案具體如何進行,是否觸犯法律,相信要透過個案處理。」

針對受資助社團制訂指引不會做

管委會是否不就學校和受公帑資助社團制定指引?葉迅生稱:「說我們不會做指引,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在需要時,以後我們會不斷發布新的指引,這是選管的職責。」他重申,在法定競選活動進行期外,是禁止偷步宣傳的,違反者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我們希望在澳門打造一個廉潔、公平的選舉環境。」葉迅生又說:「我們希望,澳門的選舉文化不斷進步,在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下,達致一個目的:廣大市民是乾乾淨淨投票,當選人是堂堂正正地當選。」他表示,在以往行之有效的程序上,希望能夠做得更好。

管委會聯絡方式包括地址 (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電話 (二八九一五九一五)、傳真 (八九八七O九一五)、網址 (www.eal.gov.mo) 及電郵 (eal@election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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