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關:山不可削 (12/03/2013)
【本報訊】路環疊石塘山山腰極可能被大幅開挖及興建高樓,議員關翠杏認為,政府下一階段的審批原則,應是「不可以破壞山體」,「更不可能批准削山」。雖然,《城市規劃法》仍在立法會審議中,她表示,法律沒有禁止政府引入該法的原則,來審批田畔街的建築項目。
位於路環疊石塘山西南山腰的田畔街私人地段,其發展商去年獲政府容許興建一百米的高樓,而且,該山體也極可能被大幅開挖。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 (見圖) 認為,私有產受到法律的保障,私人土地上的發展項目是應該得到尊重的,然而,當局下一步審批田畔街建築項目的原則,應是「不可以破壞山體」,「更不可能批准削山」。她強調,政府有責任保護「絕無僅有」的山體和自然資源。
雖然,《城市規劃法》仍在立法會審議中,但是,關翠杏指出,法律沒有禁止政府審批田畔街項目時,引入《城市規劃法》內保護山體和自然資源的原則。那麼,政府是否有條件收緊審批該項目?她指出,政府的政策取向,在不同時期是可以不盡相同的。關稱:「以往的修改,何曾一定要用法律呢?歐文龍放寬整個新填海區的樓宇高度,何曾制定法律修改?都是政府透過行政法規修改的。」
她說:「至於 (下一步的) 批准,其實,官員有很大的權。他們也要考慮那個區是否適宜該項目 (的範模)。這種標準,是從來都有的。問題是政府在甚麼時候使用 (該權力)。」
石礦場建高樓大家已不認同
早前,政府聲稱,容許田畔街土地發展商興建一百米高樓,是參考該區的樓宇高度。關翠杏表示,石排灣公屋的興建是基於公共利益,而且,該地段原是進行挖山的採石場。此外,現正在該區興建的四十多層高的私人豪宅,關稱:「(政府) 批准這麼高,其實,社會都是不認同的,只不過政府已經批准了。以為這就是可接受的嗎?大家都不接受。已成事實的,社會極其量表達不滿。」
一視同仁照批政府要承擔後果
關翠杏提醒,明知社會不滿高樓在路環興建,仍以它們作為參考,繼續「一視同仁」批准興建類似田畔街等私人高層樓宇,政府是需要面對和承擔後果的。她表示,田畔街的項目位處山腰,政府不應單從技術角度審核發展商的申請,「技術上可能,不等於政治上可能」。社會越來越重視自然資源,保育訴求也越來越強烈,這是官員不能漠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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