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台大選可給澳政改的啟示 (16/01/2012)


台灣的大選已經圓滿落幕,中國國民黨的候選人馬英九勝出,連任台灣領導人。台灣的大選過程和結果備受兩岸四地的關注,雖然各方的關注點不一,但在我看來,重要的是,這次大選的結果要到點票的最後時刻才知道,過程中充滿了競爭;選民們花了不少錢和不少時間趕回鄉投下神聖的一票,而不是受賄才去投票。也就是說,名副其實的「競選」,以及每個選民能真正代表自己的意願去選舉,是這場選舉的重要意義。


看到台灣的大選,聯想到澳門正在討論的政改問題,具體的就是有關二O一三年澳門立法會和二O一四年澳門行政長官這兩場選舉的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如需修改該如何修改。我認為,台灣大選的經驗應可給澳門政改有很大的啟示。

從多場的諮詢座談會上所見,修改兩個選舉法是共識,只一個共識是除了堅持基本法的規定外,就是要增加選舉的民主成份。否則,修改選舉法就沒有意義。

至於如何增加民主選舉的成份,台灣這次大選給了澳門很好的示範:一是要有競爭,二是參選人的政綱要得到選民的認同。而這兩方面是澳門缺乏的。比如,本屆和上屆的行政長官選舉,提名的時候就知道結果,連多一個陪跑的都沒有,沒有競爭,政綱只要三百個推選委員同意就行。又如,間選雖然也是選舉,但間選議席只是由幾個特定界別產生,因此,只要相關大社團或掌控大量團體的有力人士協商,間選議員在還沒有選舉時就有了結果,以致於個別的組別甚至連競選宣傳都欠奉。再如,委任議員不但無需競爭,就連透明度也沒有,市民根本不知委任某個議員的原因。

因此,澳門在離一人一票普選還很遠的情況下要增加選舉的民主成份,目前一是大幅增加行政長官推選委員人數一倍以上,以及改善推委的選舉方法;二是增加立法會直接選舉的議席,減少間選和委任的議席,使立法會真正成為民意機關。

記者曾多次到台灣觀看選舉,這次雖然沒有去觀選,但從電視上所見,台灣的雙普選已日趨成熟,選舉過程越來越民主化,沒有「奧步」或突發事件發生,讓人看到的是君子之爭,是真正的選舉。澳門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和後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從中吸取經驗。
                       
本報記者  郭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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