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陳偉智促增政改公眾座談 (10/01/2012)


【特訊】議員陳偉智認為,澳門政制發展的八場座談會,只有一場開放公眾報名,數量明顯不足,未能彰顯特區政府重視民意。他相信在徵集意見過程中,必須做到集思廣益,兼聽包容,成效和得益才會愈多愈大。陳偉智書面質詢當局,要求說明會否加開公眾座談會場數。
其書面質詢如下:

『行政長官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宣讀的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宣告特區政府決定,把處理《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修法問題,作為今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亦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一百四十四票全票贊成表決通過了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明確了本澳政制發展的路向。行政長官提出將於二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並會在一月三十一日前收集本澳社會的意見。對於這關係澳門政制發展至為重要的第一步,安排的八場政制發展座談會中,只得一場開放給公眾報名的座談會,數量明顯不足,亦未能彰顯特區政府對民意的重視。特區政府雖然將公眾座談會的地點,由原來的理工學院禮堂,改為文化中心大劇院,惟若發言時間仍只得原先設定的一個半小時,則增加座位,恐怕亦無助為市民提供更多發言的機會。政制發展路向的探討,與全澳居民的未來息息相關,在徵集意見過程中,必須要做到集思廣益,兼聽包容,成效方能愈大,得益才可與多。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在特區政府提出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這重要的第一步時,特區政府應該充分理解和匯集社會方面的意見,特別是廣大居民的意見。因應開放給公眾參與發表意見的座談會只得一場,特區政府會否在一月三十一日前,主動安排增加公眾座談會的場數,廣開言路,廣納民意,進行科學的、客觀的民意收集,積極地開放地進行政制發展的意見徵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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