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開完山起樓 公地視己有 區錦新促政府交代 (06/01/2012)


【本報訊】政府前日突然公布,將路環石排灣石礦場的部份土地批給一間公司興建私人商住樓宇。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那地段原本應是政府提供給公司開採石礦的,不應將土地視為己有,而且,石礦場的開採工作早已停頓,相關公司更應把土地交還給政府。

政府選擇在路環石排灣石礦場興建公屋,短短九個月內用二百公噸炸藥和三萬發雷管爆石挖山。市民一直以為那地段僅為興建公屋之用,然而,政府前日突然公布,該處除了有公共房屋外,也批准私人公司興建商住樓宇,溢價金僅是二億多元。而且,政府將來在具備條件時,也會批出鄰近九澳高頂馬路的商住用地。

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那地段原是石礦場,一九七二年時,政府只是為開採石礦而提供土地,不代表那是屬於開採石礦的公司。事實上,開採石礦的工作早已停頓多年,該公司理應把土地交還給政府,不應將開採石礦的地段視為己有:「變相圈地、變相霸地,囤積居奇,現時終於有機會,土能生白玉,變成黃金地。」

土地法漏洞資源流失

然而,政府竟承認佔為己有的事實,判定那地段為屬於該公司的工業用地,並批准改變用途,變為商住用地。區錦新稱:「原來可以說是無用的石礦場的土地,現在變成一幅很值錢的商住用地。這是絕對說不通的。」他指出,事件彰顯現時土地法的漏洞,又容許官員運用很大的酌情權,令澳門的資源不斷損失。

區錦新表示,當年接受石排灣土地來開採石礦的公司,是不能在那土地經營其他業務的,現時,卻將土地轉給「新康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十二幢私人商住樓宇。他要求政府交代,如何理解一九七二年的合約,為何認為那幅土地是開礦公司所有。他也認為,今次的批給是多年前新福利巴士公司將巴士用地轉給「新天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興建豪宅海擎天的翻版。

政府會否在修改《土地法》前,加快批給土地或批准改變土地用途?區錦新稱:「有這可能」。問題是的確阻止不了。」他指出,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不斷要求政府交代土地批給的情況,不過,委員會對政府沒有制約力。而且,市民若非直接關係人,不能透過司法上訴來推翻政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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