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政府遲報不該 關姐信當年石礦場交回土地已得承諾 (07/01/2012)

 【本報訊】當市民以為路環石排灣石礦場地段僅為興建公屋之用時,政府日前突然宣布批准在那裡興建商住樓宇,往後更要為相關公司補償另一幅土地。立法議員關翠杏相信,政府與相關公司在二OO九年九月前已有承諾,只是直至本周才正式公佈。她認為,這情況令公眾懷疑存在利益輸送是合理的,此外,現時本澳又不是缺乏私人商住樓宇,故應停批改變土地為商住用途的申請。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路環石排灣石礦場的營運公司的總經理出席移交儀式,將土地交還給政府興建公屋,由工務局基礎建設廳長代表接收文件。當時,政府沒有提及答應營運公司甚麼要求,對方才會交回土地。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相信,在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前,政府已對營運公司的要求作出了承諾,但一直未有公布,直至批示在本周三在政府《公報》刊出後,公眾才能得悉。

利益輸送有合理懷疑

「為何不將過程讓公眾知道?」關翠杏認為,政府早應在雙方商議交地條件時告知社會,就算那時期沒有公布,「至低限度在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就要說明那些條件:『政府將會還一些地給石礦場公司,以及將會應公司的要求,研究是否讓它建商住樓宇。』至低限度要透露這個訊息,但卻沒有。這才令社會不滿,這才有很多利益輸送的懷疑,大家有一個合理懷疑!」

她認為,在「土地法」、「城規法」出台前,應凍結批地申請。此外,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石礦場公司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由工業轉為住宅;今年的六月八日至七月十三日,土地發展諮詢小組舉行會議及贊同。值得注意的是,那小組在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就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申請舉行公開旁聽會,其後社會出現強烈反對的聲音。

公聽制度似遭廢掉

對於,政府沒有就石礦場的申請舉行公開旁聽,關翠杏稱:「小潭山事件後,我覺得政府好似刻意迴避公聽制度。儘管,我時常批評那制度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空間,但是,現在政府好似將這個制度廢掉。否則,五月份的申請,至少要有公聽,至少在過程中有討論,不會到批示公布後,大家才來討論。說真的,批示已是法律文件,一切無可挽回,莫非,政府刻意做成這個局面嗎?坊間、社會是有權知、有權討論的。」

私樓不缺為何還批改用途建商住樓

關翠杏認為,隨著時代的改變,工業用地是需要改變的,但是,若按合約是有條件收回的土地,應該收回。若未有條件收回,需發展商申請改變用途時,政府應先從城市發展的需要來審批,不是先考量申請者的利益。本澳積累大量空置及在建私人樓宇,她認為,現時批准改變土地為商住用途是很有問題的,「澳門現在缺乏私人的商住樓宇嗎?…… 為何還要批呢?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停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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