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山體要保護‧路環起樓要限高 (31/01/2013)
【本報訊】又再有路環山體極可能被大幅開挖,立法議員關翠杏(見上圖)表示,社會已強烈要求保護山體,政府不應再批准破壞山體的工程。另外,政府應限制路環私家地建築物的高度,只許興建低層樓宇。立法議員區錦新(見下圖)指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政府把路環定位為綠化郊野保護區,不應在其範圍內興建高樓,不過,政府推出路環都市化計劃,容許高樓陸續出現,但至今仍未公開該計劃範圍。
路環熊貓館附近的田畔街地段已開始圍板工程,根據工務局發出的準線圖,發展商極可能在那裡大幅開挖山體、興建高層樓宇。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昨日一開始回應傳媒時便說:「很有問題」,「社會應該關注」。近年,社會已有強烈訴求:要求保護本澳僅有的山體,所以,政府不應再批准破壞山體的工程。
據估計,路環應有不少「私家地」,包括現時圍板的田畔街地段,關翠杏認為,若建築工程涉及開挖山體,這便是私人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問題,政府應該維護公眾利益。此外,若路環土地的擁有人申請建屋,政府應該限制其高度,只准興建低層樓房,這才能保護當地的風貌。她說:「石排灣公屋群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不能拿此 (與其他路環建築項目) 看齊。」
關:先斬後奏損政府形象
雖然,工務局仍未公布批准田畔街開挖山體、興建高樓的工程,但是,關翠杏相信,既然已批出準線圖,政府應與申請人達成了批准的承諾,只欠發出法律文件而已,這是「本末倒置」、「先斬後奏」。此外,《城市規劃法》已提交到立法會,當局仍然審批有損自然環境的項目,令人覺得這是「搶閘」的表現,政府形象也會受到損害。
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早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政府一直將路環定位為綠化郊野保護區,不應在其範圍內興建高樓。區稱:「你 (官員) 不要告訴我:現在不提,代表這 (定位) 已不存在」。他表示,政府在石排灣石礦場興建公屋,與路環都市化計劃有關,但是,該計劃的幅蓋面有多大,政府至今仍未清晰交代,而且,那計劃也欠缺法律規範。
區:應開旁聽會
「不應該剷山,若準線圖顯示可剷山體,是政府認同剷山行為,已不是單純業主的行為。」區錦新表示,縱使,工務局已發出準線圖,但是,在展開挖山等工程前,發展商也要提出申請及獲得批准。基於公眾利益,當局應該暫緩審批,「工務局有很多理由不批准的,工務局是關鍵。」此外,在審批期間,政府應該舉行「公開旁聽會」,聽取公眾的意見。
現時,政府只公布田畔街地段屬私家地,其回應如同用文字把準線圖述說一篇。區錦新認為,由於那私家地極可能展開影響環境的工程,且已受到公眾的關注,政府新聞發言人有需要召開跨部門的記者會,進一步發放相關資訊,例如:土地擁有人是誰,將有甚麼發展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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