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生態保護要立法 民政總署要問責 (21/01/2013)

民署口口聲聲自稱專業,反駁環保團體指責,堅持龍環葡韻生態池工程沒有破壞生態。綜觀連日報導,民署的理據教人失笑。而環保局的不作為,亦令人極度失望。

民署主席譚偉文指,生態池是中山大學生態與進化研究所及華南瀕危動物研究所的顧問建議。首先,如果民署真的很專業,就不用委託中山大學的研究所,自行評估即可。其次,顧問服務的對象是客戶,既然民署是付鈔的客戶,研究所自然不會與民署抬槓,提出民署不接受的建議。因此,民署有需要將顧問建議公開,讓本地各方專家公眾審視,了解顧問建議是否有足夠理據基礎。

另外,譚偉文又指,由於龍環葡韻是旅遊熱門地,部份垃圾被丟在湖裡造成污染,有需要興建生態池防止垃圾及污染物擴散。這又是一個很可笑的論點: 要在龍環葡韻對付垃圾蟲,應該要像在行人路上對付垃圾蟲一樣,多派人手在場加強執法,或多放置垃圾箱,而非搞一個破壞生態的生態池工程。

又有意見指,生態池完成後,有利民署用人手清理龍環葡韻中的福壽螺,有助龍環葡韻生物多樣性,有助荷花及其他日後種植的觀賞性植物生長得更好。而工程已經展開,因此不能停止。

我想問民署,為何要花錢僱用工人清理福壽螺,而不是飼養以福壽螺為食物,如鴨子去清理? 生態池工程已經破壞了龍環葡韻的生態,如何促進生物多樣性? 為何要為了種植荷花及其他觀賞性植物等外來物種,犧牲龍環葡韻原本的生態? 機場對面的御海南灣,因涉及歐文龍案件也可以停工,為何龍環葡韻就不可以停工? 民署從沒交代。

由此至終,負責保護生態的環保局隱了形,在事件中不發一言,沒有角色。如此不作為,每年卻花費鉅額公帑在人員薪酬及研究,有違環保局成立的目的,特區政府大可將之撤消。

上述種種,源於澳門欠缺全面的生態保護法例。短期而言,民署應馬上暫停龍環葡韻工程,重新就工程進行生態評估; 長期而言,特區政府有需要就生態保護進行立法,規定生態評估的進行方法,透過公眾參與、資料公開等方法加強評估的透明度、客觀性、以及問責性; 明確規定環保局、工務部門、民署、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在保護生態的角色; 加入具阻嚇力的罰則,懲罰破壞生態的人士、企業及政府部門。

仇國平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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