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街道準線圖已出‧可起百米高樓 叠石塘山體勢遭開挖 (30/01/2013)


【本報訊】繼大潭山被大幅開挖興建高層豪宅後,鄰近路環熊貓館的山腰也極可能進行大幅開挖山體的工程,將要興建的樓群更可高達海拔一百米,傳媒暫未肯定該土地的擁有人。工務局昨日表示,該地段是私家地,有關樓宇最大許可高度與鄰近的石排灣公屋的高度相若。雖然,可以預料那裡的自然環境將受破壞,但是,工務局沒有表明,會否就該地段的建築項目舉行「公開旁聽會」。


路環田畔街圍板起高樓?

偉龍馬路大潭山腳被大幅開挖興建高層豪宅 (御海南灣) 的情況,極可能出現在路環田畔街。有市民向傳媒反映,位於田畔街的地段現正展開圍板工程。田畔街處於疊石塘山西南山腰,即石排灣熊貓館旁的油站左側 (面向石排灣馬路)、聯生工業村對面。

經傳媒翻查,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在去年三月二日發出街道準線圖,那地段將可興建高樓,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一百米。值得注意的是,該地段所處的?石塘山西南部的最高點,僅是海拔一百二十點二米。另外,據街道準線圖顯示,將來有必要大幅開挖山體才能大規模興建群樓。

至今,傳媒暫未能肯定該地段的擁有人。工地工務運輸局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該幅土地性質屬於私有土地,即俗稱『私家地』,土地用途屬非工業用地。」局方重申,地段內有關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一百米,並且表明:「地段內有關樓宇最大許可高度與鄰近的石排灣公屋及聯生工業村的高度相若。」

工務局:須交環境交通評估報告供審核

工務局又表示,申請人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環境、交通及建築景觀的評估報告供相關部門審核,須在建築計劃內提供保護環境之技術解決法。同時須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之一切建築條例與法規。不過,工務局的回覆未有表明,會否就該地段的建築項目舉行「公開旁聽會」。

部分地段歸公作街道及綠化用途

昨日的工務局回覆也指出,政府規定該地段內的部分土地須騰空並歸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土地,用作公共街道及綠化用途;並有部分土地劃為非建築綠化處理範圍;另須在相關位置建造自動手電梯及升降機的行人天橋。申請人也須負責興建地界範圍內必要之擋土牆及去水等相關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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