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回歸後警阻撓採訪更多 (26/09/2011)

【本報訊】對於有警員阻止記者拍攝其指揮交通情況,有學者引用法律指出,公職人員在公共地方執行公務時,是置於公眾監察之下,不存在私隱權和肖像權問題。阻止記者拍攝是嚴重的認知問題,而問題出自管理層面。另有議員質疑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發揮的作用,認為應該重組警監會,以及增加透明度。

「澳門論壇」昨天探討較早前有警員阻止記者拍攝其指揮交通而引發的警權問題,討論警方執法權與傳媒採訪權應如何平衡。立法議員唐曉晴和區錦新、澳門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林玉鳳和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代表余偉英出席擔任主評。主持葉國華出示警方的一封回函,表示該節目曾邀請警方派代表參加,但被婉拒(見圖)。

在論壇上,作為前線記者的余偉英列舉了記者多次被警方以查証為由阻撓採訪的例子。另一資深記者梁建華也指回歸後警方阻撓記者採訪的次數越來越多,部分更是職位較高的警司,因此保安部門經常以前線警員認知偏差為由作解釋,對於前線警員不公平。

區錦新指出,警員多次阻撓記者採訪的「個別」事件沒有被處理,因此成為警隊的文化。對此應該阻止,才不影響公民社會的進步。

執行公務要受監察不存私隱

而林玉鳳引用法律指出,公職人員在公共地方執行公務,是置於公眾的目光監察之下,不存在私隱和肖像權問題。她認為,阻止記者拍攝,是嚴重的認知問題,而問題是出在管理層面。這是比「五一」遊行時警記衝突更嚴重的問題。對此,唐曉晴和區錦新都認同,警員在執行公務時沒有私隱。

警監會作用成疑

對於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是否真正起監察作用,多位講者和現場市民都持質疑的態度。余偉英表示,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在五個月內遞信兩次都得不到回應,認為警監會透明度不高。一名市民也表示投訴多次都不理。區錦新還舉例,指有市民投訴受警方不公平對待,反而受警員不斷騷擾及扣留五個多鐘頭。另一名學者譚志強指警監會已成為市民受侮辱的地方,一些市民投訴後被扣留。不過,唐曉晴認為警監會有存在價值,關鍵是其運作情況及訊息發佈應如何。

區錦新也質疑警監會發揮的作用,認為警監會最大的問題缺乏透明度,市民投訴後,並不知道如何調查、是否跟進、警員如出現違法或行為不當時是否得到真正處理。他指出,如果有警員濫權或行為偏差而不必付出成本,會使其他警員都覺得沒問題,就會慢慢形成警隊文化。他認為,應該重組警監會,制定清晰的程序,同時要向公眾和警隊公佈市民投訴的調查結果,並且要跟進處理,不能不了了之。他不同意擴大警監會的權力,認為主要的問題是調查及跟進投訴個案不透明,在發揮不了作用時,再擴大權力和增加人手是沒用的。

另外,論壇上還討論了對於政府想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看法。林玉鳳認為現行的「出版法」對於新聞自由較有保障,建議討論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及補充有關保護互聯網、公民記者等新媒體的內容。余偉英和區錦新則擔心政府借修改「出版法」來限制新聞自由。而唐曉晴認為政府應對傳媒的訴求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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