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特首強調 保障新聞自由 (21/09/2011)

【本報訊】繼政府發言人的新聞自由「核心價值論」後,特首崔世安昨再出面為交通警妨礙記者拍攝交通情況一事降溫, 強調政府高度尊重新聞自由,且新聞自由是「當然係必須受到保障」。

崔世安昨在機場兩分鐘簡短發言中開腔回應,先肯定特區政府是高度尊重傳媒的新聞自由,包括其採訪工作,之後又補充說「尊重新聞自由這個當然係必須受到保障」。他稱目前所掌握的情況是,自己已與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談及有關事件,相信在張會在加深了解後,再作「適當的溝通」。

崔話音一完就迅速轉身住貴賓候機室,對傳媒提出市民是否不可在公共地方拍攝的問題,則未有任何回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