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當局重申不排除修改小潭山項目 (23/07/2011)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指出,小潭山發展項目之前涉及訴訟,未能履行土地批給合約,不能完全歸責發展商。政府於09年重新批出土地,發展商亦需按適用法例計算,重新支付土地溢價金。議員陳明金較早前在書面質詢中質疑政府重新批出土地的理據,以及為何由發展商委任顧問公司提出環評報告。賈利安在回覆中重申政府高度重視保護環境,有需要時不排除要求發展商更改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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