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學社街頭意見書被判斷為表格 千七當一有原因 (13/07/2011)

【本報訊】為了保護小潭山免被發展商的超高樓所蹂躪,新澳門學社在街頭收集了一千七百多份市民的意見書,然而,當局僅將它們視為「表格」,更將它們與新澳門學社撰寫的意見書合併為一份。立法議員陳偉智表示,絕不能接受當局的不科學處理手法。他質疑,那些市民有不同的意見,怎能把它們合併成一份意見。

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政府花了三十天接收市民的意見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聲稱收到八百多個意見。究竟,當局怎樣處理新澳門學社在街頭收集的一千七百三十二份由市民填寫的意見書?為何那些意見書未有連同賈利安聲稱的八百多個意見,一併在當局的網站公佈呢?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昨日會見新澳門學社的代表時表示,學社在六月十七日遞交千多份市民意見書時,也附上一份由學社撰寫的意見書 (當中又寫著「收集了共一千七百三十二份意見書」),故當局整理意見書時,將它們視為一份。此外,局方判斷那千多份不是意見書,而是「表格」。

劉榕解釋,那些「表格」只有簡單的「同意和反對」等選項,類似是投票的方式,市民畫上「剔號」表達意願。不過,那些「表格」也有空間讓市民撰寫意見,事實上,有四十一位市民寫上個人意見,一些只寫了「反對」兩個字。他表示,局方也會分析上述的四十一份意見。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聽了劉榕的說法後稱:「我不明白,為何純粹放兩個剔上去,或不放兩個剔上去,就會變成不是個人意見?…… 只有『是』或『否』,『贊成』或『不贊成』一定也是個人意見,否則,世界上任何選舉都不用再做,一定要寫篇論文才算意見。」

學社不是上堂作文

他也表示,發展商逾期未在小潭山的地段發展,又向政府提出與原方案「差天共地」的計劃:「在這角度下,舉證、論證該項目對周邊有益無害,這個主要責任應該在申請方,而不是在反對方。…… 如果,申請方的論證沒有理據,就算沒有人反對,局方應盡自己管理、行政責任,否決申請。而不是指反對者『只劃一個剔,又寫不足一版紙。不能這樣,字數不足。』現在不是上作文堂。」

鄭明軒繼稱:「而且,很多市民純粹出於很樸素的、你可說是鄉土或歸屬的感情。但是,他們可否從土木工程的角度,或者從環境規劃的角度來表達意見?這個很難。那是專業人士做的,亦是政府部門聘請的精英要做的,你們應在把關的工作上做好一點,而不是將那些工作變成反對方要做的。」

對於工務局將新澳門學社遞交的一千七百多份市民意見書,合併成為一份意見,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表示,絕對不能接受。因為,在那些意見中,有贊成,亦有反對,怎能將不同意見整合成一份意見?他批評,上述的處理手法絕對不科學。「意見的長短,都應該被尊重。不因為部份有幾頁紙,就會被重視,而只有幾句說話,就會被忽視,這是對市民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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