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天眼影音可成罪証 (22/07/2011)


【本報訊】行政會公佈《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日後,公共地方將會增加監錄儀器,收錄的聲音和畫面亦可作為刑控證據。立法議員區錦新擔心警方濫用儀器,也質疑為何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錄音。另一直選議員關翠杏支持草案,並認為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避免侵犯市民私隱。

近年的「天眼」數目持續上升,政府以往強調它們是用於交通控制,現在又提出將攝錄的內容用於治安監控,並作為刑事控訴的證據,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估計,該法案為一般市民是不會難以接受的。雖然,仍未見到相關法案條文,但是,他尤其關注如何防止監錄資訊被濫用於其他用途,事實上,警方過往屢次濫用公權力,可謂「劣跡斑斑」。

區錦新有保留

「會否除了監控罪惡外,亦監控政治行為呢?」區錦新舉例指,警方現時竊聽電話是需要司法機關批准的,但是,很多人的電話是在未獲批准下被竊聽的。對於法案規定,為維護和保護處於高險的人及財產,警方可在公共地方進行錄音,區錦新認為,監錄聲音涉及侵犯私隱問題:「為何要錄聲音呢?那不只是治安和交通的監控。聲音對治安、交通的控制可以發揮甚麼作用?」

滿城天眼私隱何置?

日前,行政會發言人表示,首階段在出入境口岸安裝二百多部攝影機,但是,往後還有多少階段呢?攝影機的數量會否不合理地增加,覆蓋範圍會否不斷擴大,市民外出時會否如同被全程監控?雖然,很多人認為自己「行得正,企得正」,不用懼怕「天眼」,區錦新卻認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私隱,永遠不會喜歡外出時,隨時讓別人知道自己去哪裡?」

外地人士對人權和私隱的敏感度較高,若本澳的「天眼」數量大增,會否令外地旅客對澳門──旅遊休閒城市產生負面影響?區錦新也憂慮:「越多監控與建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背道而馳的。」

關姐支持惟要釋疑

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支持增加「天眼」的數目,以協助警方確保治安及公共秩序,預防犯罪及輔助刑事調查。她提出,要避免「天眼」的監錄範圍覆蓋到民居,導致侵犯私隱,此外,要建立完善的機制,規定在甚麼情況下可以調動和使用監錄到的資料,該機制也要公開、透明,好能減少公眾的疑慮。

增加「天眼」會否影響澳門旅遊休閒城市的定位?關翠杏指出,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都安裝「天眼」,此外,很多本澳的私人地方都大量安裝監錄器,「特別是賭場,你去任何一個角落,除了洗手間外,都基本上被監控當中。」她重申,關鍵在於機制的完善,也要讓旅客明白監錄設施有何作用,以及有何機制管理。

作為以博彩業為主的城市,容易出現很多治安問題,無論從治安或私隱的角度,相關法案對社會是重要的。關翠杏相信,它將在立法會得到充份的討論,公眾也可就管理「天眼」的機制提出建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