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特區首收回非法填湖造地 (30/03/2011)

【特訊】政府跨部門小組昨日再次採取聯合清遷行動,是次與之前政府收回以破壞山體和非法平整政府土地的方式來霸地的個案不同,今日收回的地塊是首個非法填湖造地的個案。該地塊原為氹仔住宅博物館(即“龍環葡韻”)對開湖畔的一小部分,位於靠近嘉樂庇總督馬路旁的一處湖邊,因傾倒泥沙非法填湖而成,部分土地已經打樁或已在表面舖設混凝土,亦有部分仍為泥地或是沼澤地,涉及面積約9,209平方米。

非法填湖破壞生態

是次個案的當事人,在龍環葡韻對開的湖面進行非法工程,肆意填湖造地,影響了附近生態環境。違法人將填湖而取得的土地當私人倉庫,用來放置建築材料和雜物。因此,政府跨部門清遷小組將會騰空地塊,清理雜物,並在土地範圍周邊設置圍網,防止再有人胡亂破壞湖畔和生態環境。政府定當向違法人追究進填湖霸地的法律責任,亦會依法追收清遷費用及科以罰款。

收環保團體投訴始知龍環葡韻遭蹂躪

土地工務運輸局在2009年收到由政府部門轉介市民及環保團體的投訴後,指有人在該處傾倒泥沙非法填湖造地。為遏止再有人繼續非法填湖或破壞環境,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展開了清遷該幅土地的前的預審程序,並通過刊登告示和現場張貼告示的方式,勒令違法人必須在期限內自行騰空土地,拆卸和遷離土地上的僭建物,並將土地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雖然違法人在收到政府的要求後,已陸續搬走在佔地上的建築材料、器材以及自行拆卸部分僭建物等,由於違法人在期限過後至今仍未搬離地塊上的所有物件,現場仍存有不少建築材料、雜物和垃圾,故政府多個部門決定今日展開聯合清遷行動,將土地騰空。

鑑於該非法填湖的地塊已經形成,部分地面更已經打樁及舖設混凝土,較難恢復原來面貌,因此,政府初步計劃將該地塊交由相關政府部門作為綠化之用,以盡量配合湖邊一帶的自然生態環境。

追究違法人法律責任

政府會向非法填湖霸地人士依法追收清遷費用及科以罰款,定當追究其違法的責任。而且,政府現已設立了追收有關收費用的機制,以有效跟進相關工作。

昨日收回一幅為非法填湖霸地,涉及面積9,209平方米,由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25幅土地,合共土地面積約141,200平方米。政府重申,絕不容許非法霸地佔地,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工作,以及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不但會作出嚴厲打擊,還會以強硬手段阻遏此類違法行為。未經政府許可而佔用政府土地亦屬違法,須負擔法律後果,故政府亦會就有關個案展開行政處罰程序。

昨日參與行動的部門有: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交通事務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和環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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