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我們只能選擇自願退學 (11/03/2011)


【本報訊】近日,有社交網站出現廿四小時內有六千多網民聲援一名學生的現象,有指該生因唱了含有「粗口」歌詞的歌曲而被校方開除,傳媒昨日聯絡上當事人張毅和他的父親。原來,他們只能在「自願退學」和「校方開除」下選擇前者,那名學生也表示,他曾向校方領導層坦白表達對教育的意見和問題,由於不被對方接納,又被認定為不悔改,成為被開除的關鍵原因。

已受罰並道歉

早前,蔡高中學高二學生張毅在校內參加英文歌唱比賽時,唱出內有「粗口」(不雅字) 的英文歌曲,當天也奪得該比賽的冠軍。事後,校方決定要處罰他,包括:降減操行分、取消歌唱比賽冠軍資格、學生要向全級同學致歉,張毅已一一接受了,事件似乎是告一段落。

上載片段惹禍?

然而,張毅在兩天後把比賽的片段上載免費視頻網站。「其他參賽隊伍都有放上 Youtube,我與他們一樣,將片段放上 Youtube。這是才華表演,我覺得是一件好事,我可以表演給大家看,唱一首好歌,我覺得是一件好事,值得分享。」上載後數天,助理校長召見張毅,期間,這名學生表達自己對教育的看法:「應該更開放,較多元化,不需要『盟塞』、封建、專制,可以聽學生的意見。」

曾對校方表達對教育看法

張毅回憶,自己的態度是相當「溫和」、「輕鬆」的,但是,越是說類似的話,助理校長越是激動和不接受,直指其觀念和思想很不正確。張毅歸納,被開除的主要原因應是那次對話。為何要說「他人視為不尊師重道」的話,張毅表示,那時不想與一般澳門學生一樣,「每次受罰都是垂下頭,每次受罰都是表面接受,但行動照舊,其實,大家心內都是不服氣的。」

「尊重歸尊重,到意見時是言論平等,是言論自由的,我現在不是人身攻擊,我不是批評甚麼,我是向教育界給予意見,所以,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平等的,不應還有師生之分。」

其實,早在決定參賽時,張毅已選定那首自己很喜愛的歌手所唱的、外國流行的、卻內含一個「粗口」(不雅字) 的歌曲,他承認賽前向校方提交歌詞時,把相關字眼修改,到決賽時才唱回原來的版本。「音樂是音樂,要尊重原創,你可以一開始便不准我唱。就算是我瞞天過海,到最後才唱出來,你可以不頒獎給我,為何那時仍要頒冠軍給我?」

教青局日前表示,張毅不是因為一句粗口以致離校,他也做了一連串的違規行為。張毅不介意教青局向社會公佈「一連串行為」的詳情,讓公眾判斷他要離校的理據是否合理。訪問其間,他不只一次說:「開除一個學生,是最後、最後、最大的一個決定,等於社會上的死刑。」

張父淚流說經過

父親張先生接受記者訪問約一分鐘,便流下了男兒淚。他上周五與校方會面時,只有「兩條路」可選:自願退學或校方開除,縱然求情約半小時,也表示承認錯誤,希望可以留在該校,但校方很堅決,考慮到被開除便難以覓得新校,只能選擇「自動退學」。校方清楚向張父指出「開除」原因,是該生將含有「粗口」的參賽歌曲上載到互聯網,是學生不知悔改,把事件升級,令學校難以交代,對學校造成傷害。

張父表示,在過去數月,校方沒有向他投訴兒子的行為有問題。現在,他很希望兒子及早在新的學校繼續學業,也擔心他能否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在傳媒報道前,已有學校願意錄取張毅,但是,由於他遺失了第一學段考得第十一名的成績表,故現等候蔡高中學補發,才能在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及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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